土地法对土地调查、评估、保护、改良和修复有何规定?
2024年《土地法》对土地调查、评估以及土地保护、改良和恢复做出了更具体、更详细的规定。那么,这些规定具体是什么呢?这是阮氏怀女士(义安省义禄市)关注的问题。
答:此前,2013年《土地法》并未就土地调查、评估以及土地保护、改良和修复的原则作出具体规定,导致土地资源管理中存在诸多困难和不足。2024年《土地法》认识到这些局限性,在第51条增设了新的规定,确立了明确的原则,以克服土地评估、统计和清查过程中存在的不足。这些新规定不仅注重促进土地调查和评估,以防止土地退化和污染,还旨在提高土地利用的质量和效率。
据此,2024年《土地法》第51条规定了土地调查、评估以及土地保护、改良和修复的4项原则,其中包括:
1.确保及时、客观、准确地反映土地资源的实际状况。
2.在全国范围内、社会经济区域、省级行政单位实施并确保连续性和继承性。
3.国家保障土地调查评估的经费,鼓励组织和个人配合国家开展土地保护、治理和恢复工作。
4.及时提供信息数据,服务于国家土地管理以及经济、社会、国防、安全、科研、教育培训活动和国家和社会其他需要的土地信息需求。
这些原则不仅体现了国家有效管理土地资源的决心,而且对未来的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也发挥着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