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法人携带废物进入越南境内需要承担什么刑事责任?
(Baonghean.vn)——商业法人将废物带入越南境内时,需要承担哪些刑事责任?这是阮文利先生(义安省路门区)关心的问题。
回复:根据2015年《刑法典》第239条第5款,经2017年《刑法典》第61条第1款b点修正,将携带废弃物入境越南罪规定如下:携带废弃物入境越南罪
...五、商事法人犯本条规定之罪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a)犯本条第1款规定的罪行,处以1,000,000,000越南盾至3,000,000,000越南盾的罚款;
b)违反本条第2款规定,处以30亿越南盾至50亿越南盾的罚款或暂停其业务6个月至1年;
c)犯本条第3款规定的罪行,处以5,000,000,000越南盾至7,000,000,000越南盾的罚款或暂停运营1至3年;
d)违反本法第79条规定,造成损失的,处以永久停业处罚;
d)商业法人还可能被处以100,000,000越南盾至500,000,000越南盾的罚款,禁止开展业务,禁止从01年至03年内在某些领域开展业务。...
因此,根据违法性质、违法程度和废弃物数量,商业法人将被追究刑事责任,罚款最低为10亿越南盾,最高为70亿越南盾;此外,商业法人还可能被处以1亿至5亿越南盾的罚款,禁止开展业务,禁止从01年到03年内在某些领域开展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