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乘客违反交通秩序和安全规定的处罚规定
居住在雄原县的黄氏花女士询问:根据第168/2024/ND-CP号法令,违反交通安全规定的乘客将受到怎样的处罚?
回复:
事物 33 第 168/2024/ND-CP 号法令规定x对违反交通秩序和安全规定的乘客的处罚如下:
1.对下列违法行为之一处以100,000越南盾至200,000越南盾的罚款:
a) 不遵守车上驾驶员或者服务人员关于交通秩序和安全规定的指示;
b) 造成车辆混乱。

2.对下列违法行为之一处以1,000,000越南盾至2,000,000越南盾的罚款:
a) 客运车辆载运毒害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危险物品或者违禁物品;
b) 车辆行驶时,悬挂或紧贴车侧;站、坐或躺在引擎盖、车顶或行李箱上;未经允许打开车门或从事其他不安全行为。
3.对威胁或侵害车辆上其他乘客、驾驶员或服务人员的健康的行为处以2,000,000越南盾至3,000,000越南盾的罚款。
4.违反本条第2款a项规定,除处以罚款外,还应当处以没收客运车辆所载有毒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危险物品、违禁物品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