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得国家划拨土地而不收取土地使用费的宗教团体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问:2024年《土地法》如何规范那些获得国家划拨土地且未收取土地使用费的宗教组织的权利和义务?这是阮文俊(义安省琼鎏县)议员关心的问题。
回复:划拨免征土地使用费,是指国家将土地划拨给个人或者组织,土地使用人无须向国家缴纳土地使用费的一种形式。
根据《土地法》第32条规定,获得国家划拨土地而不收取土地使用费的国内团体、宗教团体及其附属宗教团体的权利和义务如下:
1.获得国家划拨土地而不收取土地使用费的国内团体、宗教组织及其附属宗教组织,具有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一条规定的一般权利和义务。
2.获得国家划拨的未收取土地使用费的境内团体、宗教团体及其附属宗教组织,无权将土地使用权转作他用、转让、赠与、出租、抵押或者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
具体来说:
* 宗教团体及其附属宗教组织使用国家划拨的土地,不收取土地使用费的权利
- 根据土地法规定,满足所有条件的,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和土地附属资产所有权证书。
- 在合法使用的土地上享受劳动成果和投资成果。
- 享受国家投资保护、改善和开发农业用地的优惠。
- 接受国家在改良和恢复农业用地方面的指导和帮助。
- 当他人侵犯您的合法土地权益时,受到国家的保护。
- 根据2024年土地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改变土地用途的权利。
- 根据2024年土地法的规定,国家收回土地时,获得补偿、支持和安置。
- 对侵犯个人合法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及其他违反土地法的行为进行投诉、检举和控告。
*宗教团体及其附属宗教组织无偿使用国家划拨土地的义务
- 在正确的地块范围内,按照正确的用途使用土地,遵守地下深度和架空高度的规定,保护地下公共工程并遵守其他相关法律规定。
- 依法做好土地登记申报;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转换、转让、出租、转租、继承、赠与、抵押、以土地使用权出资等手续。
- 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土地财务义务。
- 采取措施保护土地,对自身造成的污染、退化区域进行土地治理、改良和恢复。
- 遵守环境保护法规,不损害相关土地使用者的财产和合法利益。
- 遵守有关寻找地下物体的法律。
-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决定收回土地时,移交土地。
注:获得国家划拨的未收取土地使用费的宗教团体及其所属宗教组织,无权将土地使用权转作他用、转让、赠与、出租、抵押或者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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