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女士”的忏悔,一脸的同情

德兴 July 22, 2019 06:04

被告人 Mai Thuy Linh 告诉法庭:“我手里拿着数十亿的钱,眼花缭乱,很多次都想停下来,但停不下来。”

在6月底于河静省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案件中,梅翠玲女士(52岁,居住在胡志明市)反复承认,她对金钱的贪婪导致许多企业陷入债务和困境。“被告发现骗钱太容易了,所以她一直这么做。等她意识到的时候,已经太晚了,她停不下来了,”玲女士说。

判决认定,2015年至2017年,在缺乏资金建设学校和医院的情况下,林女士在胡志明市成立了一家建筑公司,与河静省的6名企业负责人签订了建筑合同,并要求他们转账75亿越南盾申请项目资金。林女士收到这笔钱后,将其挪作私用,并未履行承诺。事情闹大后,她只向合伙人返还了数亿越南盾。

法庭上,身着褪色衣服的林女士低着头,含糊不清地声称自己从未有过诈骗的意图,直到2015年,她从胡志明市一家企业获得了12亿越南盾的资金,用于在河静省义春县建造一所幼儿园。“看到我衣着优雅、举止得体,许多企业负责人都联系我,要求我提供资金和建筑合同。他们还送了我贵重的见面礼物,让我眼花缭乱。”被告说道。

林女士说,她很少拥有如此巨额的资产,当许多董事给她钱时,她的贪婪就油然而生。这位“女商人”并没有把钱带回家,而是将其用于个人开支,并在其他省份从事慈善工作,以赢得政府的信任。很多时候,当她被指控时,她会用从一家公司骗取的钱偿还给另一家公司,以掩盖真相。

被告人林某在法庭上。图像:德兴

多名受害者在庭审答辩时也承认,案件的发生是因为自己“太容易上当”,没有想到外表温文尔雅、淳朴的林女士竟然会冒充“国际慈善家”,制造出如此明目张胆的诈骗局面。

听到林女士夸耀自己能拿到项目资金后,不少企业负责人纷纷转告,于是大家互相联系,纷纷向林女士寻求帮助。

“有一次我们商量事情,她打电话给一些机构,说愿意捐3亿到5亿越南盾做慈善。这么大的一笔钱,这么突然的决定,我一开始还不相信她,后来被感动了,主动付了10亿越南盾作为定金。”一名受害者解释道。

针对众多企业负责人不断指责灵女士,法院表示:“当你给一大笔钱时,你应该看清情况,弄清楚灵女士公司的来历,然后再投资。” 一名负责人回答说,出于信任和急于获得项目,“铤而走险”,因为现在做生意很难,如果你不小心,其他单位就会竞标。

当林女士表示自己无钱偿还时,许多受害者感到沮丧,但也坚信自己拿不回钱。“我们被骗的时候也遭受了很多非议,生意也陷入困境,负债累累,我们希望法庭能判得对,量刑得当,”一位受害者说道。

法院认为受害者对这一骗局的相信也负有部分责任,因此以这一罪行判处 Linh 女士 16 年监禁。欺诈性侵占财产,被迫向6名受害者赔偿超过120亿越南盾(包括银行利息)。

在被押送上刑车服刑之前,灵女士与亲属见了几分钟面,她表示,今天的悲剧源于她被巨额金钱所控制,无法抵挡其诱惑。她希望更多人能够从中汲取教训,让她的家人不再陷入痛苦和丑闻。

据vnexpress.net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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