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门要求荣市人民委员会对阮泰美食街的食品安全进行检查。
2025年3月24日,《义安电子报》发表了题为《阮泰“饮酒街”居民生活悲惨》的文章后,卫生部门向荣市人民委员会发出文件,要求检查阮泰街长氏坊餐饮服务场所的食品安全保障规定执行情况。
2025年3月27日,卫生厅向荣市人民委员会发出第1062/SYT-ATTP号文件,要求“对《义安电子报》的报道内容进行检查和处理”。卫生厅第1062/SYT-ATTP号文件的全文如下:

《义安电子报》2025年3月24日刊登了一篇文章在阮泰“饮酒街”上过着悲惨的生活“反思越南义安省荣市长氏坊阮泰街餐饮场所和街头小吃缺乏安全秩序、环境污染、交通拥堵以及未能确保食品卫生和安全的状况。
根据2021年5月20日义安省人民委员会第112021/QD-UBND号决定,该决定规范了义安省食品安全国家管理的分配、下放和协调,义安省卫生厅(省食品安全指导委员会常设机构)请荣市人民委员会指示有关机构和单位落实以下内容:

1. 检查位于义安省荣市长氏坊阮泰街的餐饮服务场所和街头食品摊贩是否遵守食品安全法规,并处理违规行为(如有)。检查结果应于2025年4月15日前通知卫生厅,以便卫生厅向省人民委员会和有关部门报告。
2. 加强按照法律法规对分散管理的餐饮服务场所和街头食品场所的食品安全管理。

3. 建设食品安全控制街道/路线必须确保符合卫生部 2019 年 11 月 29 日颁布的第 1329/QD-SYT 号决定中关于在义安省颁布“食品安全控制街道/路线模式”标准集的规定。
卫生部门要求荣市人民委员会指示相关机构和单位全面、迅速地执行此项规定。
根据义安省卫生厅2019年11月29日发布的第1329/QD-SYT号决定,义安省“食品安全控制街道/路线示范”标准中规定了“食品安全控制街道/路线示范”的建设条件。其中规定,道路必须铺设沥青或混凝土;保持清洁、无尘,雨天不得积水;道路、人行道等区域不得有垃圾;方圆100米内不得有苍蝇、蚊子、老鼠等昆虫滋生地;不得有异味、烟尘污染。

对于餐饮服务场所,必须满足 10 项标准,其中第 2 项标准规定:“餐桌和加工区必须有封闭的带盖垃圾桶,并且必须每天清理垃圾;地板或餐桌上不得散落垃圾;必须有洗手的地方和带肥皂的厕所供顾客使用。”
阮泰街美食街是根据荣市人民委员会于2019年9月5日批准的第5243/QD-UBND号决议所批准的《步行街试点项目》规划和实施的。然而,阮泰街美食街运营后,周边居民(长氏坊2号街区和雄平坊平安街区)多次反映其生活受到负面影响,并要求停止这些活动。

《义安报》记者核实发现,阮泰街上的餐饮场所位于荣市2号封闭沟渠内。2号封闭沟渠用于排放污水;沟渠上方及两侧空间狭窄,无法设置卫生设施;阮泰街仅宽8米;周围房屋密集……
因此,可以看出,目前的餐饮企业体系安排无法保障食品安全卫生,造成环境污染、交通拥堵、治安混乱等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