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机构安排暂维持地方政府模式
内政部长范氏清茶强调,整个政治体系的组织模式仍在全面评估中,因此会进行调整和安排,但目前地方政府的组织模式暂时保持不变。

2月15日,国会讨论了地方政府组织法(修正案)草案。
国会代表们关注的问题之一是,该法律草案保留了现行规定的地方政府组织模式。因此,除国会规定的特殊情况外,所有省、区和乡级行政单位均设有由人民议会(PC)和人民委员会(PC)组成的地方政府组织。
同塔代表团代表范文和表示同意维持现有模式,既需要人民议会,又需要人民委员会,“在公社一级不可能没有人民议会”。
不过,他建议起草委员会进一步研究城市政府模式,确保全国范围内的一致性,不仅适用于中央直辖市,也适用于省辖市。
关于县级人民委员会的组织结构,范文和代表表示,法律草案中,县级人民委员会的组织结构不包括人民委员会成员,即县警察局和县级军事指挥部。
范文和代表表示,县级警察机关将不复存在,但县级军事指挥部仍将负责地方的多项重要任务。因此,他建议将县级军事指挥部负责人纳入县级人民委员会成员名单,以确保行动的合理性和效率。
与此同时,代表河西同(广治省)强调,党在最近几次代表大会上的政策都指示必须根据城市、农村和岛屿的特点创新地方政府的组织和运作。
实践还表明,2019年修改地方政府组织法后,岘港市、胡志明市以及现在的海防市均已得到国会的批准实行一级城市政府制度,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河思同代表表示:“在当前形势下,我们正在推行精简组织机构的改革,因此地方政府组织也需要根据城乡特点进行重新设计。这并不违反宪法。”
因此,该代表建议起草单位研究在农村地方政府组织尚未创新的情况下,要大力创新城镇地方政府组织,以促进发展。

确保地方政府机构平稳运行
内政部长范氏清茶在解释和澄清一些问题时强调,制定《地方政府组织法》(修正案)的原则是按照“地方决定、地方行动、地方负责”的方针,明确规定地方政府的作用和责任。
部长表示,该法草案的重要目标之一是构建严密的法律通道,消除专门法律的瓶颈和缺陷,确保中央与地方分权、授权和批准机制有效实施。
“我们提出的这项修正案是根本性的、全面的。然而,在当前机构重组过程中,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稳定问题,需要确保地方政府平稳运行。”部长范氏清茶表示。
部长指出,目前越南有177部(共259部)专门法律明确规定部长的职权,152部法律规定总理的职权,141部法律提及人民议会和人民委员会的职权,以及92部法律存在各级政府内容重叠的问题。如果没有明确的法律机制来解决这些缺陷,权力下放和授权的实施将面临诸多困难。
此外,法律草案将继续沿用并调整,明确人民议会、人民委员会和人民委员会主席的任务和权限,确保个人和集体之间责任明确,避免国家管理职能重叠。地方政府需要制定具体规定,以有效实施新规定。
关于地方政府组织模式,部长表示,将维持现行模式,因为我们还要对整个政治体系的组织模式进行整体评估,因此会有调整和安排,但目前不会改变。
“如果暂时不维持,地方政府组织体系的运作以及地方政府模式就会出现缺口。至于城市政府,我们仍将按照国会决议执行。”
“在机构改革的背景下,内政部正在与中央组织委员会协调,对包括地方政府体制在内的机构组织模式进行全面评估和研究。我希望各位代表能够支持这项计划,并以此暂时稳定局面。”部长范氏清茶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