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法律合规,保护工人权益
社会保险和健康保险政策在确保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保障员工在遭遇职业风险或患病、生育、失业、退休等情况下的权益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然而,一些企业拖欠、逃缴社会保险费的情况仍然是一个令人痛心的问题,给员工、雇主和管理机构带来了许多后果。
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社会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支柱之一,自建国以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特别是《社会保险法》颁布以来,社会保障政策的组织实施和结算更加规范有效,社会保障参保人数和受益人数不断增加。但截至目前,强制性社会保险缴费制度的执行仍然存在不足,一些企业拖欠、逃缴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较为突出。


造成社保、医保缴纳延迟的原因有很多,但首要且最根本的原因是雇主遵守社保、医保法规的意识不强。事实上,有些雇主明知员工参加社保、医保的规定,却为了降低成本,故意不缴纳或只为部分员工登记参加社保、医保,甚至接受支付滞纳金,滥用员工的社保、医保缴费进行资本周转。

此外,部分员工对社保、医保政策认知度不高,存在与用人单位协商不缴纳或拖欠社保、医保的情况。即使了解政策,迫于工作压力,也不敢与用人单位抗争维护自身权益。还有一些员工对自身社保、医保缴纳情况不甚了解,因此没有发现用人单位拖欠社保的信息……

必须明确,落实好社保、医保政策法规,有助于员工安心工作、保持敬业精神,并为企业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此外,员工也需要认识到,参加社保、医保是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社会保险法》(修订)专门设立了专门章节,规范社会保险征缴管理,明确了社会保险费缴纳的内容及逾期、漏缴等行为的处理,旨在增强依法合规性,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需要相关部门和分支机构的积极参与
为了帮助提高雇主的守法意识,从而保护雇员的合法权益,近年来,义安省社会保险局采取多项措施,敦促追讨欠款,减少欠款。特别是加强对雇主执行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法律政策情况的检查和审查。

乂安省社会保险局局长黄文明表示,2024年前6个月,省社会保险局组织对140个用工单位进行专项检查;对50个单位进行突击专项检查;按照计划对30个用工单位中的22个进行检查。
经检查,省社会保险局建议处理93名员工的社会保险、健康保险、失业保险缴纳问题,欠缴总额(不包括欠缴利息)为4.628亿越南盾;5名员工因未按规定缴纳而拖欠的款项;向社会保险基金追缴因74名员工错误缴纳短期社会保险费而欠缴的款项,总额为1.37亿越南盾;对7名雇主因在缴纳社会保险、健康保险、失业保险方面存在行政违规行为而给予行政处罚,需向国家预算缴纳的罚款总额为1.067亿越南盾;需纠正后果的总额为3.909亿越南盾。

协调要求雇主开户的信贷机构提供可用余额,作为签发9项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依据,强制执行金额为9.114亿越南盾;成功执行金额为:6.446亿越南盾(其中,向国家预算支付的行政处罚金额为:1.978亿越南盾;向社会保险、健康保险、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的强制补救后果金额为:4.468亿越南盾)。

为更好地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乂安省社会保险局局长建议:国家管理机关要加强对本地区机关、单位、企业遵守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的检查监督;掌握经营情况,及时发出预警;加强配合检查,对用工单位在征收、缴纳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费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处理;严肃处理违法行为的单位、企业和个人,保障参加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人员的合法权益。公安机关要配合社会保险部门监督掌握本地区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及时调查、采取措施,防范和处理违法行为,特别是骗取、牟取暴利、逃缴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费的行为;配合社会保险部门做好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违法行为的宣传普及工作,让群众了解和预防、反思和举报违法行为,对违法者形成震慑。

除了主管部门的努力外,每一位职工也要发挥监督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义务的作用,为限制单位和企业偷漏、拖欠社会保险的情况做出贡献。
劳动荣军社会部2024年7月30日新闻发布会上,劳动荣军社会部社会保险局副局长阮维强强调,《社会保险法(修正案)》专门设立一章,规范社会保险费征收和缴纳管理,明确社会保险费拖欠、逃缴的内容及处理方式。通过这样的规定,《社会保险法(修正案)》旨在提高依法纳税的意识,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据越南社会保险局统计,截至2023年,社会保险、健康保险、失业保险费拖欠金额已超过13万亿越南盾(含拖欠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