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工资增加至160万越南盾,养老金会发生什么变化?
自2020年7月1日起基本工资增加至每月160万越南盾后,养老金、社会保险(SI)、健康保险(HI)政策也将发生较大变化。
因此,从明年7月起,基本工资将增加11万越南盾,从149万越南盾/月增加到160万越南盾/月,导致养老金和社会保险方面的5项政策也进行调整,具体为:
提高最低养老金水平
根据2014年《社会保险法》第56条第5款规定,参加强制性社会保险的员工每月最低退休金金额等于基本工资。因此,自2020年7月1日起,每月最低退休金金额为160万越南盾。
提高医保诊疗费用100%支付水平
根据第146/2018号法令第14条1款d点规定,参加健康保险的人员,如一次体检治疗费用低于基本工资的15%,健康保险基金将支付100%的体检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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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明年7月1日起,最低养老金将按照基本工资增长。 |
提高20个月强制社保缴费“上限”
根据第595/QD-BHXH号决定第6条第3款规定,如果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高于20个月的基本工资,则缴纳强制性社会保险费的月最高工资相当于20个月的基本工资。
因此,自2020年7月1日起,强制性社会保险缴款的最高限额为:3200万越南盾(即20 x 1,600,000越南盾=32,000,000越南盾)
提高最高健康保险缴费水平
根据第595/QD-BHXH号决定第18条第2款规定,在公社、坊、镇从事非全日制劳动的人员每月缴纳的健康保险费为基本工资的4.5%,其中,公社人民委员会缴纳3%,职工缴纳1.5%。
因此,自2020年7月1日起,员工的健康保险缴费水平为:1.5 x 16,000,000 越南盾 = 24,000 越南盾/月。
增加家庭成员的健康保险费
根据第146/2018/ND-CP号法令第7条1款e点规定,家庭健康保险缴费标准如下:
第一人缴纳基本工资的4.5%;第二人、第三人、第四人分别缴纳第一人缴款的70%、60%、50%;从第五人开始,缴纳金额为第一人缴款的40%。
因此,自2020年7月1日起,首位参保人员的缴费水平将提高至每月72,000越南盾(即4.5 x 1,600,000越南盾=72,000越南盾)。同时,其余人员的缴费水平也将相应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