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义安省一名男子因非法储存运动武器被罚款3000万越南盾。
居住在归州县的 KVH 先生因非法持有体育武器被罚款 3000 万越南盾。
7月12日,省人民委员会常务副主席黎鸿荣签署决定,对居住在归州县周平乡的KVH先生(1996年出生)进行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明确指出,KVH 先生犯有行政违规行为:非法持有运动武器(持有 10 发运动武器子弹,归州区警方暂时扣押)。
因此,KVH 先生被处以 3000 万越南盾的罚款;该罚款依据 2021 年 12 月 31 日政府颁布的第 144/2021/ND-CP 号法令第 11 条第 5 款 a 项规定,该法令规定了对违反安全、秩序、社会保障、预防和控制社会弊端、消防和灭火、救援、预防和控制家庭暴力等领域的行政行为的处罚。
附加处罚:没收行政违法证据;根据政府 2021 年 12 月 31 日第 144/2021/ND-CP 号法令第 11 条第 7 款 a 项规定,对安全、秩序、社会保障;预防和控制社会弊端;防火和灭火;救援;预防和控制家庭暴力等领域的行政违法行为处以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