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毕业证上加“sac”字样,公社主席提议对其采取纪律处分

April 29, 2017 15:47

多农省一名公社主席刚刚被提议受到纪律处分,因为他使用非法高中文凭并申报不诚实的公务员记录。

4月29日上午,建城公社领导证实:建城公社党委刚刚向多拉县区委、人民委员会提请撤换麦春桑先生(57岁,多拉县区委委员、副书记、建城公社人民委员会主席)的一切职务,原因是他存在使用非法高中毕业证和申报不诚实公务员记录等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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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先生工作的建城乡人民委员会

据上述负责人称,桑先生并未通过高中毕业考试,而是盗用了一位名叫麦春桑 (Mai Xuan Sang) 的人的高中毕业证,并在高中毕业证上的“桑”字后面加了一个尖音符,从而构成了自己的姓桑 (Sang)。随后,桑先生用这张非法高中毕业证,将自己作为建城乡领导的公务员身份合法化。同时,桑先生的公务员档案记录他的学历为12/12,党员档案记录他的学历为11/12。

麦春桑先生在电话中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1996年至1998年,他在多乐省多拉县中学(原多乐省)读高中,但由于家庭原因未能毕业。1998年,他托多乐省教育培训部的一位熟人,以麦春桑的名义办理了高中毕业证。”

“这件事是我在多乐省教育培训局认识的熟人帮我办的,我什么都没买卖。我还承认了所有错误,并请求区委和省委免去我的区委委员职务,因为我为公社做出了很大贡献。”桑先生解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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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中使用的桑先生的签名和姓名。

得叻县委常务副书记黎青银表示,得叻县委根据2016年群众反映的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麦春桑先生使用非法高中毕业证,并申报不诚实的公务员记录。

“由于桑先生是区委委员,我们已将检查结果和纪律处分建议上报省委检查委员会和常委会。待省委常委会作出指示后,区委将根据党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桑先生进行纪律处分。”颜先生补充道。

据悉,桑先生于1999年担任建城乡6号村副村长。之后,他先后担任该乡工会干部和公安干事。2008年,他当选为建城乡人民委员会副主席。2010年至今,桑先生先后当选为多拉普县委常委、建城乡人民委员会副书记、主席。

据越南网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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