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芳姮女士及其同伙的审判时间
胡志明市人民法院将于 9 月 21 日对 Nguyen Phuong Hang 女士、Dang Anh Quan 先生及其同伙进行审判。
胡志明市人民法院刚刚公布了审理时间表。审判对阮芳姮女士及其同伙的审判,罪名是“滥用民主自由权利,侵害国家利益、组织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具体而言,该案将于9月21日至9月22日开庭审理。审判长为裴德南(Bui Duc Nam),候补审判员为阮俊英(Nguyen Tuan Anh)。胡志明市人民检察院代表为丁国勇(Dinh Quoc Dung)、阮光悦(Nguyen Quang Duyet)和武清优(Vo Thanh Du)。
Nguyen Phuong Hang 女士的辩护律师是 Ho Nguyen Le 律师; Dang Anh Quan 先生的辩护律师为 Nguyen Ngoc Lam 先生、Nguyen Tri Thang 先生和 Le Thi Quynh Anh 女士。
Nguyen Phuong Hang女士的三名下属Huynh Cong Tan、Nguyen Thi Mai Nhi和Le Thi Thu Ha没有辩护律师。

胡志明市人民法院还传唤了与案件有关的权利义务人,包括武阮怀灵先生(艺人怀灵)、阮氏美莺女士(歌手魏莺)、邓氏韩妮女士(前记者、律师、法学硕士韩妮)、黄明雄先生(歌手谭永雄)、陈氏水进女士(歌手水进)及其丈夫黎公永、阮德贤先生(胡志明市法律报副总编辑)、丁氏兰女士、黎氏饶女士、张越夏女士、黄威勇先生(大南股份公司董事长)、阮廷金先生。
据检察机关透露,2021年3月至2022年3月,阮芳姮女士利用Youtube、Facebook、Tiktok等社交网络平台进行直播。
韩女士直接谈到了影响10人名誉和荣誉的个人隐私和内容,包括:艺术家怀灵、歌手韦莺、邓氏韩妮女士、歌手谭永雄、歌手水进和她的丈夫黎公荣、阮德贤先生和丁氏兰女士、黎氏饶女士和张越河女士。
调查期间,阮芳姮女士称,她梦见并查阅了互联网上一些来源不明的信息……这些信息涉及个人私生活。阮芳姮女士也承认,这些信息尚未得到核实,且缺乏有效依据。
在扩大调查期间,胡志明市警方起诉了法学博士、讲师邓英君及其他3人:阮氏梅日、黎氏秋哈、黄公陈。
虽然与上述人员并无矛盾,但被告人 Nhi、Ha、Tan 等人由于是雇员并领取工资,因此积极协助被告人 Hang 实施犯罪。
在 11 次直播中(从 2021 年 10 月 9 日至 2022 年 3 月 22 日),阮芳姮女士对个人发表了攻击性言论,被告人邓英君(法学博士 - 胡志明市法学院讲师)均参与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