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销违规发放的“红包”
(Baonghean.vn)——近日,安山县人民委员会发布检查结论,决定吊销一份20年前错误颁发的土地使用权证(民间俗称“红皮书”)。此事与2018年2月8日Baonghean.vn网站上刊登的题为《一名女子为土地打官司21年》的文章有关。
撤销20年前违反规定颁发的土地使用权证,详见安山区人民委员会2018年11月6日第15/KL-UBND号检查结论。
据此,2018 年 6 月 28 日,Anh Son 县人民委员会发布第 2201/QD-UBND 号决定,检查土地使用权证书的颁发情况,证书颁发编号为 I.504125,证书颁发编号为 1115.QSDD,颁发日期为 1998 年 7 月 1 日,颁发给 Hoa Son 公社第 10 小组 Nguyen Thi Lu 女士的住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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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山县人民委员会2018年11月6日检查结论第15/KL-UBND号。图片:Nhat Lan |
经审查核实,1998年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时,卢女士家人在申报和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证过程中,对土地用途和使用现状申报不实。具体为:第8幅663号地块上,实际上有阮氏禄女士家人的房屋,但她家人申报为园地;第8幅662号地块上,实际上没有阮氏禄女士家人的房屋,只有谭女士(黎氏谭女士——吴氏香女士的母亲,据《乂安报》报道,阮氏香女士已申请土地21年)的房屋,但她家人申报为家中300平方米住宅用地和756平方米园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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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氏香女士——这位在安山地区为争夺土地而起诉了21年的女性。图片:Nhat Lan |
阮氏璐女士家人提出土地使用权登记申请后,旧会山乡人民委员会未对土地使用登记与土地使用现状进行核对审核,但确认了璐女士家人的土地使用权登记申请,并要求安山区人民委员会向璐女士家人发放土地使用权证。
因此,安山县人民委员会主席得出结论:安山县人民委员会于 1998 年 7 月 1 日向和山乡(原会山乡)第 10 组阮氏璐女士的住户颁发编号为:I.504125、证书颁发编号为 1115.QSDD 的土地使用权证书,不符合 2013 年《土地法》第 106 条第 2 款 d 点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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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地块存在争议,因为安山县人民委员会于1998年颁发了一份不符合规定的土地使用权证。图片:Nhat Lan |
为处理不按规定颁发土地使用权证的情况,安山县人民委员会主席责成自然资源与环境厅建议县人民委员会依法撤销安山县人民委员会于1998年7月1日向和山乡第10村阮氏璐女士家颁发的土地使用权证,证号为:I.504125,证件颁发编号为1115.QSDD。
自然资源与环境厅配合土地使用权登记办公室和和山乡人民委员会指导阮氏璐女士的家庭按照现行规定完成申报和登记程序,准备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文件。
如上所述,安山区人民委员会检查并吊销了1998年违反规定向阮氏璐女士家颁发的土地使用权证,这与2018年2月8日刊登在baonghean.vn网站上的文章《乂安:一名妇女因土地纠纷打了21年的官司》有关。乂安报业集团在这篇文章中报道了吴氏香女士(安山区石山乡第2小组居民)因其母亲黎氏丹女士位于第8号地图第662号地块的房子和土地,打了21年的官司。此外,根据调查核实及从有关部门记录和文件中获得的信息,义安报社认定,安山区人民委员会于1998年向阮氏璐女士家颁发的土地使用权证存在缺陷、错误,不符合法律规定;吴氏香女士的建议有理有据、合法合理,应予以考虑并果断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