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理发布了关于新形势下促进增长、确保主要经济平衡的关键任务和措施的指示。

光伏 September 18, 2022 07:14

越南政府总理范明政刚刚签署了第15/CT-TTg号指示,其中涉及新形势下保持宏观经济稳定、控制通货膨胀、促进增长和保障经济主要平衡的关键任务和措施。

Thủ tướng ban hành Chỉ thị về các nhiệm vụ, giải pháp trọng tâm giữ vững ổn định kinh tế vĩ mô, kiểm soát lạm phát, thúc đẩy tăng trưởng và bảo đảm các cân đối lớn của nền kinh tế trong tình hình mới - Ảnh 1.

2022年以来,世界形势变化迅速复杂,出现许多前所未有的发展,对许多国家、地区和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由于党领导下的整个政治系统的积极参与,国会的配合,政府和总理的有力、灵活、创造性、有效、及时、有针对性和重点的指导和管理,各级、各部门、各地方的努力,人民和工商界的共同努力和共识,以及国际友人的有效支持,2022年前8个月的经济社会形势呈积极回升态势,几乎所有领域都取得了许多重要成果。

宏观经济保持稳定,通货膨胀率控制在低位,主要经济指标平衡。前8个月,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平均上涨2.58%。货币市场基本稳定,利率和汇率保持合理;公共债务得到有效控制。经济增长较快恢复,许多关键经济部门和领域发展强劲,特别是工业和服务业;农业稳步发展。招商引资和企业发展取得积极成效。重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疫苗接种和患者救治工作。文化社会领域得到重视,全国各地举办了许多隆重、有意义、安全、务实的活动。社会治安得到保障,人民生活持续改善。国防安全得到加强,社会治安秩序得到保障。外交和国际融入活动得到推进。信息传播工作得到重点推进,为增强社会信任、凝聚社会共识作出了贡献。经常性任务得到妥善解决,同时及时处理突发事件,着力解决长期存在的问题。许多知名国际组织持续积极评估越南的经济形势。穆迪将越南的信用评级从Ba3上调至Ba2,展望为“稳定”;标准普尔将越南的信用评级上调至BB+,展望为“稳定”;惠誉将越南的信用评级上调至BB,展望为“积极”。日经亚洲将越南的新冠疫情复苏指数上调至全球第二。国际金融货币组织和许多专家上调了对越南经济增长的预测。

预计未来一段时间,国际形势将继续复杂难测,特别是大国战略竞争加剧,乌克兰冲突形势依然错综复杂;高通胀和利率上升趋势加剧,多国货币和财政政策趋紧;原油、天然气及部分基本大宗商品价格剧烈波动;世界经济增长放缓,国际市场供需紧张,存在经济衰退风险,金融稳定、货币、公共债务、能源安全、粮食安全以及地区和全球地缘政治紧张局势等诸多潜在风险。同时,疫情、自然灾害、洪涝灾害、气候变化等形势更加复杂严峻,对世界许多国家和地区造成较大影响。国内经济形势机遇与挑战并存,优势与劣势并存,但困难和挑战较大,特别是通胀压力、汇率波动、生产经营成本上升等;传统出口市场需求萎缩;气候变化、自然灾害、疫情等形势持续复杂难测,对生产生活造成较大影响。

在此背景下,保持宏观经济稳定、控制通货膨胀、促进增长、确保经济基本平衡,是当前紧迫而战略性的要求,也是今后一个时期为顺利完成党的十三大决议、五年和年度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所确定的目标任务作出贡献的关键和一贯优先事项。在2022年最后几个月和未来一个时期,政府总理要求各位部长、部级机关负责人、政府各部门负责人、各省和中央直辖市主席继续坚定、同步、有效落实党、国会、政府和总理指示所提出的各项任务和措施;根据所承担的职能、任务和治国方略,重点深入掌握和严格落实以下关键观点、方向、任务和措施:

一、观点与管理取向

1.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政策和国家法律,主动、灵活、创造性地、及时、有效地指挥和管理宏观经济,确保其适应形势和实际要求,做到:(1)在不确定的条件下保持稳定;(2)在复杂多变的形势下保持主动;(3)在国内外形势的波动和多方面影响下保持坚定、持续、适度、有效;(4)控制风险,及时应对衰退和危机风险;(5)在深度融合的背景下打造国际经济合作与竞争的前沿。

2. 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确保其积极性、灵活性和有效性,并与合理、有针对性的扩张性财政政策及其他政策密切、同步、协调配合,为稳定宏观经济、控制通货膨胀、促进增长和保障经济主要平衡作出贡献。努力实现经济高增长,并根据既定目标控制通货膨胀。

3. 确保货币、信贷、金融、公共债务、粮食、能源和信息安全;大力促进供给侧和需求侧(消费、投资、出口)的增长动力;加强对生产、经营和生活必需品和服务价格的管理和调控,特别是汽油和石油;继续审查和完善体制、法律、机制和政策;做好规划;加强技术创新、数字化转型、绿色能源转型,多元化供应链和国际市场,发展电子商务,鼓励创新和创业,提高经济生产力、质量和整体效益。

四、尽最大努力、下最大决心,灵活有效地适应新形势新情况,克服困难、应对挑战,抓住机遇,乘势而上,推动经济社会发展。集中精力做好常规性工作,有效处理长期性问题,及时解决出现的紧急问题,同时集中精力落实根本性、中长期任务和措施。

五、密切监测形势,提高分析预测和快速应对政策的能力,避免在任何情况下被动或措手不及。积极主动、灵活有效地建立和实施机制和政策。加强行政纪律和秩序,推进简政放权,强化领导责任。发扬自力更生精神,发挥民族团结力量,动员政治体系的参与、企业界的支持、人民的积极性以及国际友人的援助。疏通、调动并有效利用一切资源,促进国家发展。

六、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做好应对新发疫情的准备;注重保障社会安全,不断提高人民物质和精神生活水平;推进行政改革,加强反腐败和反腐败斗争;巩固国防安全,坚决维护国家独立主权,维护政治稳定,保障社会秩序和安全;做好对外工作;建设独立自主、积极主动融入国际社会的自主经济,深入、务实、有效提升经济竞争力和抵御外部波动的能力;为巩固基础、创造宏观经济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的良好条件做出贡献。

二、重点任务和措施

1.计划投资部主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以下工作:

a)分析、评估和预测世界和国内形势以及其他国家政策调整对我国社会经济状况的影响;及时向政府和总理提出适当的解决方案和政策建议,以保持宏观经济稳定,控制通货膨胀,促进增长,确保经济的主要平衡。

b)尽快完成并向政府提交关于稳定宏观经济、控制通货膨胀、促进增长、保障经济主要平衡、促进经济快速复苏和可持续发展的项目。

c)督促各部委、机关、地方有效、坚决落实政府2022年9月15日第124/NQ-CP号决议,其中明确了2022年最后几个月推动公共投资资金到位的关键任务和措施。督促加快落实经济社会恢复发展计划。

d)及时审查、调整、补充并向主管部门提出公共投资资金分配建议,确保集中、突出重点、不分散、不分散、不分割。

d)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地方依据规划法规定及时制定、评审、完成规划。

2.财政部主持并协调有关部门:

(一)实施合理、有针对性、高效的扩张性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紧密衔接、有效衔接;有办法调动充足资源,落实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加强财政预算纪律;增加财政收入,扩大收入来源,加强防漏税工作;切实压缩经常性支出,特别是投资性支出和非必要性支出。

b)确保国家财政安全;严格管理公共债务和政府债务,确保其不超过规定限额和偿债能力。

(三)密切监测市场价格走势,及时研究并向主管部门提出价格管理、税费政策等措施建议,促进价格稳定,降低企业成本,在必要时为群众提供帮扶,促进生产经营发展。重点防范走私和贸易欺诈。

d)加强对证券市场和公司债券市场的检查监督,及时严厉处理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市场稳定、健康、安全、有效发展。组织同步有效实施2022年9月16日第65/2022/ND-CP号议定,该议定对第153/2020/ND-CP号议定关于在国内市场发行和交易个别公司债券以及在国际市场发行公司债券的规定进行修改和补充。

3.越南国家银行主持并配合有关部门:

(一)审慎、稳健地实施货币政策,确保主动性、灵活性和有效性,特别是在汇率、利率和信贷方面,与财政政策紧密、顺畅、有效地配合,既能控制通货膨胀,又能支持经济复苏和增长。加强货币政策管理观点和取向的沟通,有助于避免预期通货膨胀。

(二)确保货币安全、信贷和银行体系安全。抓紧有效落实政治局关于2021年至2025年薄弱商业银行整顿计划和信贷机构坏账处置项目(含不良贷款处置)的结论。

c)指导和引导信贷机构继续降低运营成本,努力降低贷款利率,与群众和企业共渡难关;将信贷投放到重点行业和领域,严格控制潜在风险领域的信贷投放。根据政府2022年5月20日第31/2022/ND-CP号法令,紧急引导、消除障碍,加快有效落实2%贷款利率支持政策。

四、工贸部主持并协调有关部门:

a)密切监测国内必需品,特别是汽油和石油的供求动态和市场行情,严厉打击投机、囤积和哄抬价格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制定措施防止供应中断,满足国内生产和消费需求,尤其是在春节前后。重点做好汽油和石油价格管理的信息沟通工作,凝聚社会共识。积极配合财政部及相关部门有效使用石油价格稳定基金,严格控制汽油和石油价格,最大程度减少对生产经营和人民生活的影响。

(二)保障能源安全,推动能源绿色转型,减少排放。着力破解难题,依法加快电源和电网项目建设进度;严密测算电力供需平衡,积极规划适度发电和调入;积极做好水电缺水情况下的替代电源。定期督促、检查和落实国家有关管理措施,确保油气、加工制造业等领域重点项目早日建成投产。

c)同步有效实施疏通和促进国内市场强劲发展的措施,加强市场管理;发展零售分销体系,重点推动和管理电子商务;加强对贸易欺诈、假冒商品和劣质商品的预防,根据国际承诺保护国内生产和消费。

d)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和越南品牌建设,促进出口,特别是官方出口。更有力、更有效地发挥越南驻外贸易代表处和贸易促进代表的作用,扩大市场和产品出口,实现产品多样化;加强适当的进口管理,努力确保贸易平衡的和谐和可持续。

5.农业与农村发展部主持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以下工作:

(一)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粮食供应。重点促进农业生产、消费和农产品出口;采取适当措施,在必要时支持农民。

b) 密切监测市场发展,采取措施确保饲料和猪肉的供应和质量,发展家禽和牲畜群。

c) 积极监测、建议和指导预防、应对和克服雨季自然灾害后果的措施;密切监测旱情,并制定计划为农业生产储存水,特别是在湄公河三角洲和中南地区。

6.建设部主持并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以下工作:

(一)尽快研究、审议并提出完善房地产领域法律法规、机制和政策的建议,确保其一致性,消除困难和障碍,确保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有效、可持续发展。重点推动保障性住房和职工住房建设。

b)尽快完成并提交国会《住房法》(修正案)和《房地产经营法》(修正案),为房地产经营活动建立法律框架,提高房地产市场管理的有效性。

c)有效落实政府总理2022年8月29日第13/CT-TTg号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安全、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的一系列措施的指示。定期密切监测房地产市场、建材市场特别是主要建材市场的情况和发展情况,每季度向政府总理汇报稳定房地产市场、保障建材供求和价格的措施。

七、交通运输部牵头并协调有关部门。

a)着力解决困难和障碍,指导加快实施重点、重要国家级和跨区域交通运输项目,特别是2017-2020年和2021-2025年东部南北高速公路项目以及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高速公路项目;支持和指导地方加快实施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方式投资的城市轨道交通项目、高速公路项目,加快进度并指导落实主管部门确定的军民两用机场的改扩建和开工建设;抓紧研究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方式改扩建军民两用机场若干个,用于其他用途。力争缩短项目建设时间。

b)与自然资源环境部和地方协调制定计划,确保建筑材料(土壤、岩石、沙子等)充分、及时地满足国家和跨地区重要交通运输项目的需求。

c)有效实施缓解交通拥堵的措施,特别是在海港、国际机场和边境口岸,促进货物流通,恢复生产经营。

8.自然资源环境部负责主持并协调有关部门。

a)尽快研究并向政府和总理提出解决土地相关障碍的机制和政策建议,支持顺利快速实施土地清理工作。密切配合财政部解决土地估价、土地使用费征收、土地清理补偿等方面的障碍。尽快制定并完善《土地法》(修正案)草案,按规定报请主管部门。

b)立即指导各部委、中央和地方机构办理公共投资项目开采和利用石材、沙子、土壤、砾石、海砂等原材料的许可手续,确保快速、高效、合法合规。

9.文化体育旅游部负责领导并协调相关机构推动旅游发展,开发新产品;推动信息技术的应用,促进旅游活动的数字化转型;并采取适当有效的解决方案,以增加对国际游客的吸引力。

10.劳动荣军社会部负责主持并协调相关部门

a)加强对社会保障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继续实施支持劳动力市场有效、可持续和综合发展的计划;及时制定支持企业克服劳动力短缺问题的计划。

b)牵头、配合教育培训部及相关机构重点研究提出职业培训政策,培养高素质人力资源,促进供需对接,发展劳动力市场,及时满足当前国内外投资需求。

十一、卫生部主持并协调有关部门。

(一)继续密切监测新冠肺炎疫情和其他疫情发展,防止“疫病叠加”。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坚决督促和指导各地组织开展安全、科学、有效的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工作。

(二)加强药品、材料和医疗器械价格管理,打击投机哄抬价格、腐败和消极行为。尽快完善医疗服务价格、药品、材料和医疗器械进口采购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指导意见,推动卫生领域社会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及时有效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确保药品、设备、材料和医用生物制品供应充足。

12.各企业、各部委、各行业、各地方的国家资本管理委员会按照政府2022年5月12日第68/NQ-CP号决议和政府总理2022年2月17日第360/QD-TTg号决定的指示,抓紧指导完成所属国有企业、集团重组方案,报请政府总理审议批准。

企业国资委主要负责审查完善和指导辖区内亏损、无效项目、企业处置方案的坚决落实。

13.外交部重点做好对外工作任务;加强经济外交,务实有效地巩固和发展与合作伙伴的关系,创造利益融合局面,拓展潜在市场;与各部委、行业和地方一道,继续深入、务实、有效地落实建设独立自主、积极主动融入国际社会的经济路线。

14.公安部主持并配合外交部、文化体育旅游部及相关机关研究制定更为优惠的外国人入境越南签证政策,以增加对国际游客的吸引力,促进国际旅游业复苏,并于2022年10月15日前向总理报告。重点保障政治安全、社会秩序和安全;加强经济安全,预防各类犯罪,为营造良好、安全的营商环境作出贡献。

15.国防部重点领导巩固和加强国防安全,坚决维护国家独立、主权;密切监测和掌握陆地、海洋、空域形势发展,主动采取适当措施,不因任何情况而被动应对;建设和平、友谊、合作与发展的边界。

16.各部长、部级机关领导、政府各部门负责人、各省、直辖市人民委员会主席按照各自职责和任务,重点指导:

a)继续积极主动、坚决落实党、国会、政府各项决议,特别是2022年1月8日第01/NQ-CP号决议、2022年1月10日第02/NQ-CP号决议、2022年4月12日第54/NQ-CP号决议以及政府各项专项决议提出的任务和措施。2022年9月及每季度,根据各部委、行业、领域、地方的职责范围、职能和任务要求,向政府和总理汇报工作成果、不足之处、提出建议。

b)加强各有关部委、机构、地方在制定、颁布、实施和评估宏观经济管理和运行机制、政策、方案和措施的全过程中的协调配合,特别是财政、货币、投资、贸易、市场、价格政策和其他相关政策,确保顺畅、高效、同步、统一、规律、连续性和系统性。

c)密切监测国内外形势发展,主动分析、评估和预测,及时、全面、同步采取措施,抓住机遇和优势,最大程度减少对经济和企业生产经营的负面影响。各宏观经济综合监测部门负责密切有效协调,提出具体建议和措施,并及时向政府和总理汇报落实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d)坚决不掉以轻心、不主观,继续实施大刀阔斧、同步有效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

d)加快落实和拨付公共投资资金计划、经济社会恢复发展计划、三个国家目标计划和大型重点项目,特别是胡志明市环城公路3号线、河内环城公路4号线以及途经该地区的高速公路。

对于经济社会恢复发展计划,应主动审查、评估支出能力,必要时向主管部门提出计划调整、补充资源用于其他尚有实施空间的政策,并按照政府第11/NQ-CP号决议的要求执行。

17.各省、直辖市人民委员会主席,按照职责任务履行下列职务:

(一)集中指导全省、全市大力、同步、有效落实稳定宏观经济、控通胀、促进增长、保基本平衡的任务和措施。

b)自2021年起主动组织检查、审查、全面评估管理区域内建筑材料价格、建筑价格指数发布情况,确保发布价格贴近市场、公平透明、反对消极、腐败等。

c)集中解决困难和障碍,推进行政程序改革,为民众和企业创造便利条件,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促进我省、本市生产经营发展。

d)按照赋予的职责和任务,加强价格、市场管理和监督,防止贸易欺诈;有效落实社会保障政策,保障人民生活;巩固国防安全,维护政治安全、社会秩序安全,做好本省、本市的外交和国际融入工作。

18.信息通信部主持、配合有关部门重点指导数字化转型,发展实质有效的数字经济;加强信息通信工作,为凝聚社会共识作出贡献,并积极参与落实新形势下维护宏观经济稳定、控制通货膨胀、促进增长、保障经济主要平衡的各项措施。

三、实施机构

1.各部长、部级机关领导、政府各部门负责人、各省、直辖市人民委员会主席要重点抓好深入学习、紧急组织、及时有效实施,指导所属机关、组织、单位严格落实本指示所确定的任务;对本指示的执行情况和执行结果直接向政府和总理负责。

计划投资部主持、配合各部委、行业、地方监督、督促、汇总落实本指示所确定的任务和措施,并每月定期向政府汇报。

2.各部委、行业和地方定期主动、密切配合、密切监测世界和国内经济社会形势发展,根据职责权限分析、预测、制定应对方案;对超出职责权限的情况,及时向政府和总理提出适当、有效的解决方案和政策建议。

3. 敬请越南祖国阵线、各社会政治组织、社会组织、工会继续配合、密切配合各部门、行业、地方加强宣传、动员、引导人民群众支持并积极参与落实在新形势下保持宏观经济稳定、控制通货膨胀、促进增长、确保经济主要平衡的各项措施;同时有效落实关于新农村建设、文化生活、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任务和措施的计划和竞赛运动。

据chinhphu.vn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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