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理批准第八电力计划
5月15日,总理发布第500/QD-TTg号决定,批准2021-2030年国家电力发展规划(展望2050年)(即第八电力规划)。
据此,第八电力计划规划了2021年至2030年期间越南22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电源和输电网的发展、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产业和服务,展望2050年,包括与邻国的电网连接项目。
确保国家能源安全
第八电力规划的目标是坚决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工业化、现代化建设的要求。
与此同时,要顺利实施与生产现代化相结合的公平能源转型,建设智能电网、先进的电力系统管理,顺应世界绿色转型趋势,推动减排减排和科技发展,形成以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为基础的综合能源产业生态系统。
总理正式批准第八电力规划。(插图) |
确保国家能源安全,满足国内电力需求,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目标;确保安全可靠的电力供应。
到2030年,电力供应可靠性进入东盟前4位,电力可及性指数进入东盟前3位;到2030年,50%的办公楼和50%的住宅使用自产自用的屋顶太阳能发电(用于现场消纳,不向国家电力系统出售电力)。
发展可再生能源,出口电力
第八电力规划旨在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发电。到2050年,可再生能源占比预计达到67.5%-71.5%;将电力生产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控制在2030年约2.04亿至2.54亿吨,2050年约2700万吨至3100万吨。力争2030年峰值排放不超过1.7亿吨;建设能够整合并安全有效运行大规模可再生能源的智能电网系统。
在产业生态系统和可再生能源服务发展方面,预计到2030年,形成2个跨区域的产业和可再生能源服务中心,包括电力生产、输送和消费;可再生能源装备制造业、建设、安装和相关服务,在北部、中南部、南部等有条件的潜力地区构建可再生能源产业生态系统。
此外,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生产新能源出口。到2030年,力争电力出口能力达到5000至10000兆瓦左右。
2021-2030年期间,预计电源及输电网开发总投资资本相当于1347亿美元;2031-2050年期间,预计电源及输电网开发投资资本需求相当于3992-5231亿美元,其中电源投资约相当于3644-5112亿美元,输电网投资约相当于348-386亿美元,将在后续规划中确定。
已批准的第八电力规划始终坚持以下观点:电力是重要的基础设施领域,电力发展必须先行一步,为推动国家快速可持续发展、建设独立自主的经济、改善人民生活、保障国防安全奠定基础。电力发展规划必须具有长远、有效和可持续的眼光,并将国家和民族的利益放在首位。
按照电源、输电、配电、节约高效用电等各要素最优化的原则,与资源保护、环境保护和经济方式转变相结合,合理安排电力发展路线,以最低成本保障国家能源安全。
电力发展规划必须遵循科学性、继承性、动态性和公开性原则,不得违法违规。开发和有效利用国内能源资源,合理进出口相结合,节约高效利用能源。以发展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为契机,构建能源产业生态体系。
国家注重投资,鼓励各类经济成分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加快发展电力工业,实行电价市场化机制,保障投资主体和用电主体的利益协调,满足各地区发展需要。
电力发展必须紧跟世界科技特别是可再生能源、新能源的发展趋势,顺应我国经济向绿色经济、循环经济、低碳经济转型的进程,能源转型必须符合国际潮流,确保可持续、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