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国苏上将:建立和落实勤俭节约、反对浪费的价值观和文化标准体系
公安部副部长陈国苏上将副教授强调,要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适合新形势下个人、组织和社区的节俭价值观和文化标准体系,与加强勤俭节约实践、在履行职责任务中反对浪费、推行文明生活方式、建设精神生活相结合。
5月16日上午,在荣市,中央公安党委与义安省委、共产党杂志社、国家政治出版社《真理报》配合举办全国科学大会,主题为“在新发展时期建设勤俭节约文化、反对浪费”。
同志们:越共中央委员、中央公安党委副书记、公安部副部长陈国苏上将、副教授博士,越共中央委员、《共产党》杂志总编辑黄忠勇博士,乂安省委书记阮德忠主持研讨会。
义安报刊登了越共中央委员、中央公安党委副书记、公安部副部长陈国苏副教授对研讨会的总结报告。
废物是一种危险的“内部入侵者”,需要坚决消灭。
此次研讨会是庆祝伟大胡志明主席诞辰135周年的一次实践活动,同时面向八月革命胜利80周年、9·2国庆节、人民公安传统日和国家保卫国安日20周年。

为确保研讨会取得预期成果,中央公安党委和公安部此前已下发了研讨会组织协调方案。组委会收到了113份用于汇编研讨会论文集的演讲和科研报告。研讨会听取了来自公安部队内外专家和科学家的10场认真负责、高度统一的演讲。
研讨会对勤俭与勤俭文化、浪费与反浪费、新时代、发展时代、勤俭与勤俭文化的理论与实践、勤俭、廉洁、公道、无私与勤俭文化、反浪费等若干概念的认识和内涵达成了高度共识……
由此评价和肯定,建设和践行勤俭节约、反对浪费的文化政策是实现国家发展希望、期望和愿望的战略层面的紧迫而长期的根本解决方案之一,特别是在当前革命时期。
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并不是简单的一种财政、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手段,而是一种灵活、动态、合理、协调地运用公私资源,在不付出智力、时间等不必要成本的情况下取得实际效果的政策、措施和行动纲领。

在此基础上,调整补充关于努力培养良好生活方式、文化习惯的标准,即不要浪费、不要浪费、不能浪费、不敢浪费;视浪费为腐败和消极情绪的伴侣;违法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随时随地都可能发生在社会活动的任何场合。
胡志明主席曾强调,建设社会主义的重要举措之一是“增产、节约、反对浪费、保护公共财产”。因为浪费是“人民、军队和政府的敌人”,阻碍国家发展。秉持这一思想,我党和国家始终倡导节约、反对浪费,视浪费为危险的“内部敌人”,必须坚决予以打击和铲除。
研讨会一致肯定,近年来特别是近年来,我国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实践取得了显著成效。我党出台了许多关于防止和反对浪费的文件。中央和各省市都成立了防止和反对腐败、反对消极浪费指导委员会,各项工作措施明确有效,成效显著。
党组织、机关、工会、干部、党员和人民群众对这一问题的认识逐步提高,涌现出许多良好典范、富有创意、务实有效的工作。特别是,近年来,人民公安机关在“为了祖国安全”竞赛运动中,始终贯彻落实胡伯伯对人民公安的六项教导,坚决反对腐败、浪费和消极行为,为党和人民公安力量建设做出贡献,按照赋予的职责和任务,保障安全和秩序。

除了取得的成果外,讨论还分析并指出了存在的不足和局限性,概括为以下三类:
浪费在社会生活的很多领域还是相当普遍的,特别是在资源使用、预算、财务、资产、资源、财产、情报等领域……
广大干部、党员和群众节约意识不强,铺张浪费的习惯还比较多。
有时对勤俭节约和防止浪费的管理监督不够严格,对违法行为的处罚不够严厉,导致防止浪费的效果不理想。
形成勤俭节约、杜绝浪费的文化
建设勤俭节约、杜绝浪费的文明,是党委、机关、单位、工会、组织、干部、党员和全社会的重要任务之一。为了形成勤俭节约、杜绝浪费的文明,研讨会上提出了多项内容,并重点提出了五类解决方案。

第一,要继续加强对广大干部、党员和全社会特别是有职责、有任务、有权力的干部讲授勤俭节约、反对浪费的意义和重要性的宣传教育;深入宣传和严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关于勤俭节约、反对浪费的政策和法律。
具体而言,落实中央政治局2025年1月16日第42号关于加强党对勤俭节约、廉洁公正教育工作的领导指示和苏林总书记关于勤俭节约、反对浪费的指示,认为这是机关、组织、干部、党员的一项重要、经常性任务。
要认真制定厉行节约、防止浪费的具体实施方案和计划,分解落实各项任务,明确各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定期检查、考核、督促、评估,确保方案和计划有效实施和高质量完成;结合职责分工,强化领导干部对厉行节约、防止浪费工作的领导、指导和操作责任。

周一,重视政治思想教育,宣传提高每个个人、组织、社区和全社会对节俭文化和反对浪费在可持续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的认识。同时,认识到浪费的危害以及在当今时代预防和打击浪费的迫切需要。
促进每个集体和个人在建设、践行节俭、反对浪费方面的作用。将节俭文化教育项目引入学校、机构、组织和社区。
组织开展各种竞赛运动和激动人心的实践活动,唤起、传播和鼓励勤俭节约、反对浪费的文化,使每个个人、每个社区都认识到勤俭节约是一种美好、文明、现代的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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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二,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适合新形势下个人、组织、社区的勤俭节约价值观和文化规范体系,加强勤俭节约实践,反对浪费,推行文明生活方式,建设精神文明。
储蓄标准和规范要与具体对象、具体领域相结合,并有相应的层次和尺度。储蓄实践中的价值体系和标准要与新时代越南社会主义人民的文化价值体系和标准相结合。
补充完善机关单位内部规章制度,营造勤俭节约、反对浪费的风气,与学习践行胡志明思想、道德、作风、爱国竞赛运动相结合。采取措施鼓励干部党员加强勤俭节约,反对浪费,认真履行被赋予的职责和任务,在婚丧嫁娶、节日庆典等活动中践行文明生活。

周三,继续审查、建议、补充和完善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的法律文件,与全国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行动计划建设战略的制定和有效实施相结合,确保其全面性、针对性、重点性。
特别是要研究提出对2013年《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法》的修改补充,坚持以厉行节约为目标,以反对浪费为任务,确保统一性、同步性、可操作性;重点关注土地、矿产资源的招标拍卖、管理和使用、信贷、公共资产管理、公共投资、国有资本使用等容易产生损失、浪费和消极影响的领域……
修改完善标准、规章、经济技术指标、成本定额、单价、公共支出制度等体系,减少资金、公共资产、资源、劳动力使用过程中的腐败和浪费,提高厉行节约的实效,反对浪费。

周四,加强国家管理,严明纪律,大力节约,反对浪费。提高国家资源管理和使用效率,特别是资源、国家预算和公共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效率。
提高国家预算收支预测、编制和评估质量,确保公共投资项目进度和质量,提高国家预算使用效益。
继续精简、精干、高效地改组国家机关和行政单位。在新机构实施过程中,积极规划机关、设施、设备和资产的管理和使用,避免不必要的浪费和消极作用。
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的巡视、检查和监督,重点检查浪费现象容易发生、消极怠工现象较多、群众普遍关注的信访举报多的地区、场所和岗位。

各公安机关、地方要积极制定本单位巡查自查计划,指导下属单位巡查自查工作。及时发现、制止并严肃处理违法违规、造成资源损失和浪费的组织和个人;认真落实主管部门的结论和建议,为国家追回赃款赃物。
研讨会结束后,建议公安部政治工作部充分吸收与会代表和科技人员的意见建议,完成创建勤俭节约、反对浪费的宣传材料,在全系统公安机关广泛散发。
(义安报刊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