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继续延长税款和土地租金缴纳期限
政府第三次决定延长受疫情影响陷入困境的企业和机构缴纳税款和土地租金的期限。
关于继续延长2021年税收和土地使用费缴纳期限的法令刚刚由越南政府总理范明政签署发布。
据此,企业和组织声明增值税按月申报的,2021年3月至8月纳税期发生的税款,申报期限延长5个月;按季度申报的,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发生的税款,申报期限延长。
如果企业在7月份产生增值税,则可延长4个月;如果企业在8月份产生增值税,则可再延长3个月。
根据财政部此前的估计,在此次税收延长的几个月里,预算收入将减少约68.8万亿越南盾,但不会影响预算平衡。
企业所得税2021年企业所得税期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预缴税款的缴纳期限延长3个月,延长税额约为40.5万亿越南盾。
此外,农业、水产养殖、纺织、辅助工业、建筑、运输、仓储服务、旅游等领域的经营户和个人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缴纳期限也将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这些主体延长的税额约为1.3万亿越南盾。
和地租,重点行业的企业、经营户和个人的2021年上半年土地租金缴纳期限可延长6个月,自2021年5月31日起计算,延长的土地租金金额约为4.4万亿越南盾。
这是政府第三次出台政策,为受疫情影响的重点行业的企业、商业家庭和个人延长和推迟缴纳税款(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土地租金……)。
预计此次延期纳税总额将近115万亿越南盾。由于该政策仅延长纳税期限,因此2021年的预算收入不会减少。纳税人仍将在2021年底前履行纳税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