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经理伪造汽车凭证,以8亿的价格卖给债权人。
由于该车已抵押给银行,Mai 通过 Facebook 向一名陌生人找到并订购了 3 份假汽车登记证,总价值为 1200 万越南盾,以 8 亿越南盾的价格将车卖给了 Ngo Thi Hang Thuy 女士。
今天(10月1日),广宁省警察局表示,他们接到一起伪造机关、组织印章和文件的嫌疑人自首的案件。
此前,广宁省警察局接到吴氏恒水女士(1977年出生,居住地:下龙市红海坊4A区4组)的报案,指控范家安盛公司总经理范氏玉梅以诈骗手段侵占一辆牌照为14A-420.64、价值为8亿越南盾的现代圣达菲轿车。
在调查机构,范氏玉梅供认,今年2月,由于经营企业需要更多资金,她提出以8亿越南盾的价格将上述汽车(注册在Pham Gia An Thinh LLC名下)出售给Thuy女士。
由于这辆车被抵押给了银行,Mai 通过 Facebook 向一名陌生人找到了 3 份假汽车登记证,并订购了价值 1200 万越南盾的假汽车登记证。
麦女士在警察局(图片:广宁省警察局) |
2月18日,Thuy女士和Mai女士一同前往第一公证处签署购车合同。在这里,Mai女士将之前她要求伪造的车辆登记证书交给了Thuy女士。
Thuy女士通过银行账户向Mai转了2.8亿越南盾(因为Mai之前多次向Thuy女士借钱,目前欠款5.2亿越南盾)。在办完手续将车卖给Thuy女士后,由于很多人追债,并威胁要影响家庭名誉,Mai离开家到河内打工赚钱还债。
如今,范氏玉梅认识到上述行为已经触犯法律,无法避免,遂前往广宁省警察局自首,并如实汇报了上述情况,希望得到法律的宽大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