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经理伪造汽车文件并将其以 8 亿的价格卖给债权人
由于该车已抵押给银行,Mai 通过 Facebook 从一名陌生人那里找到并订购了 3 份假汽车登记证,总价为 1200 万越南盾,然后以 8 亿越南盾的价格将车卖给了 Ngo Thi Hang Thuy 女士。
今天(10月1日),广宁省警方表示,他们接到一起人员自首案件,该人员涉嫌伪造机关、组织印章和文件。
此前,广宁省警察局接到吴氏恒水女士(生于1977年,居住于下龙市红海坊4A区4组)的报案,指控范家安盛公司总经理范氏玉梅诈骗并盗用一辆牌照为14A-420.64的现代圣达菲轿车,价值8亿越南盾。
在调查机构,范氏玉梅承认,今年 2 月,由于她的生意需要更多资金,她提出以 8 亿越南盾的价格将上述汽车(注册在 Pham Gia An Thinh LLC 的名下)出售给 Thuy 女士。
由于这辆车已抵押给银行,Mai 通过 Facebook 从一名陌生人那里找到并订购了 3 份假汽车登记证,价值 1200 万越南盾。
麦女士在警察局(图片:广宁省警察局) |
2月18日,Thuy女士和Mai女士一起前往第一公证处签订了购车合同。在那里,Mai女士将之前伪造的车辆登记证书交给了Thuy女士。
Thuy女士通过自己的银行账户向Mai转账2.8亿越南盾(因为Mai之前多次向Thuy女士借钱,目前还欠5.2亿越南盾)。在办理完将车卖给Thuy女士的手续后,由于很多人追债,并以影响家族声誉为由,Mai离家到河内打工赚钱还债。
如今,范氏玉梅认识到上述行为已经触犯法律,无法避免,遂前往广宁省警察局自首,并如实汇报了上述情况,希望得到法律的宽大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