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政府提交摩托车尾气排放测试项目
交通运输部刚刚向政府提交了控制摩托车排放的项目,并征求各部委的意见。
根据该项目,2018年至2020年期间将完成法律文件,起草法令并提交政府颁布,规定摩托车和摩托车排放检测服务的业务条件,并增加对摩托车和摩托车排放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的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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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图照片。 |
自2018年7月1日起,将在河内、胡志明市、芹苴、海防、岘港五个中央直辖城市(预计共计约2万辆)对参与交通的175立方厘米及以上排量的摩托车进行排放测试。2020年后,将对排量低于175立方厘米的摩托车和参与交通的摩托车进行检查和评估,并将报告提交总理,作为实施下一阶段排放标准的依据。
交通运输部认为,试点测试选择175立方厘米及以上排量的车辆是因为车辆数量较少,可以直接在流通车辆检测中心进行。该项检测不适用于流通使用前5年的车辆,也不适用于警车、军车和残疾人服务车辆。
排放检测周期为每年一次。车辆经检测符合标准后,将获得证书和确认标签。检测结果不合格的车辆必须进行维护、维修或升级。未持有有效证书或排放检测标签的车辆将受到行政处罚。公众排放检测费用预计为每辆车每年6万越南盾。
据T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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