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委员会首次表决通过第十二届执行委员会新一届人选名单。
第十二届中央执行委员会人事培训工作是越共第十一届(中央)第十二次代表大会讨论、审议并决定的重大问题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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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在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会议上致闭幕词。 |
关于这一问题,阮富仲总书记在闭幕词中强调,中央执行委员会高度评价越共中央政治局、人事小组自越共十一大(2015年5月)以来,紧紧围绕中央委员会批准的越共十二大人事工作方针,认真细致地编写关于越共十二届中央执行委员会人事工作的报告;关于越共六大至今政治局、书记处和主要领导干部人事准备工作情况的报告以及从现在起到越共十二大政治局、书记处和主要领导干部人事准备工作中的其他一些重要问题。
中央委员会还对各党委、党组织、中央直属机关和单位认真做好代表大会人事准备工作,认真组织第一轮和第二轮中央执行委员会人事提名表决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严格按照人事小组委员会的程序和指示进行。
中央委员会依据《人事工作方向与进程》及两轮人事引进工作的结果,民主讨论,客观、公正、全面地审议了第十二届中央执行委员会首次引进新人选名单及人选方案,同时进行了分析、评估,并提出了许多深刻而专门的意见,对报告和人事方案进行了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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闭幕式全景 |
中央执行委员会基本同意政治局的报告,并就十一届中央委员、政治局委员、书记处委员连任十二届的“特殊”情况的考核标准、各职务(总书记、国家主席、政府总理、国会主席)的具体标准以及重要领导职务的选拔方案等问题进行了讨论,并提出了多项意见。中央一致认为,就此问题进行讨论并达成高度共识,是中央讨论决定具体人事的重要基础。
根据大会工作计划,中央委员会第一次表决通过了《预计首次引入加入第十二届中央执行委员会(含正式和候补中央委员)的人员名单》;中央委员会表决通过了《符合连任第十二届中央执行委员会资格和条件的第十一届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名单》;表决通过了《推荐和引入符合加入第十二届中央政治局和书记处资格和条件的人员名单》。
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在闭幕词中表示:“中央执行委员会责成政治局、干部小组根据大会决议、政治局的说明和验收报告以及中央委员会的意见,继续认真研究、补充和完善干部计划,并按照拟议的人事工作程序,向中央委员会报告,供下届中央委员会代表会议审议和决定。”
据 Chinhphu.vn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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