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三名跨国“矿妈妈”
警方刚刚移送案件卷宗,提请人民检察院以“拐卖儿童罪”对郭氏会及两名同伙提起公诉。
12月4日,广宁省公安局表示,该部门刚刚完成调查结论,并将其移交给同级人民检察院,以“买卖儿童”罪名起诉被告人谷氏海(1997年出生)、梁文索(1988年出生,均来自乂安省奇山县)和邓氏金寿(1982年出生,来自永隆省谭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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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名跨境贩卖儿童的受害者正在广宁省特殊情况儿童保护中心接受抚养。 |
根据警方记录,2016年6月底左右,文氏文(Moong Thi Van,1987年出生,乂安省奇山县宝南乡)在县综合医院产下一名女婴(第四个孩子)。产后,由于经济困难,无力抚养孩子,又担心意外生育被罚款,文氏文与丈夫文拉(Ven Van La,1985年出生)商量,想找人把孩子送去领养。
拉先生四处寻找,并请梁文索(Luong Van Soi)帮忙找人卖掉孩子。索伊立即答应了,因为她想找个人把孩子带到中国卖个好价钱。这时,索伊想起谷氏海(Coc Thi Hoi)刚从中国回来探望父母(海结婚后住在中国),于是她打电话给海,告诉他拉先生和他的妻子正在寻找人把孩子带到中国卖掉。海伊觉得这笔交易能赚点钱,便答应了。
随后,Soi来到La先生家,La先生同意收养他的女儿,但条件是必须给这对夫妇5000万越南盾作为祝福。在征得Hoi同意后,Soi答应了La先生的条件。同时,她给了La先生Hoi的电话号码,以便双方联系。
6月10日,拉先生夫妇带着刚出生的女儿来到芒市与海见面。为了安全起见,海让拉先生夫妇坐车去荣市,海在荣市接走了孩子,之后直接坐车去了芒街市。
6月12日,Hoi抵达芒街,在位于Ka Long区的Thien Huong汽车旅馆租了一间房。然而,由于找不到地方卖掉婴儿,而且钱也用完了,Hoi向住在Hoi中国家附近的Dang Thi Kim Tho求助。由于她要回越南探亲,Tho让Hoi等她回来后再带她去卖掉婴儿。
6月13日清晨,Tho抵达芒街,与Hoi商量将婴儿带到中国出售,换取约4万尼加拉瓜达拉哈拉(NDC)的现金。当天早上7点,两人信守承诺,带着婴儿乘坐摩的前往芒街市万莱码头,准备偷渡到中国,但被芒街市警方逮捕。随后,两人均被起诉并拘留。
8月2日,Soi自首。在警察局,Soi还承认,因为Hoi向她承诺,工作完成后会给她2000万越南盾,所以她才愿意参加。
据 Dan Tri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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