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三名跨境“矿妈妈”
警方刚刚移送案件卷宗,提请人民检察院以“拐卖儿童罪”对郭氏会及2名同伙提起公诉。
12月4日,广宁省公安局表示,该部门刚刚完成调查结论,并将其移交给同级人民检察院,以“买卖儿童”罪名起诉被告人谷氏海(1997年出生)、梁文索(1988年出生,均来自乂安省奇山县)和邓氏金寿(1982年出生,来自永隆省谭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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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名跨境贩卖儿童的受害儿童正在广宁省特殊情况儿童保护中心接受抚养。 |
根据警方记录,2016年6月底左右,文氏文(Moong Thi Van,1987年出生,乂安省奇山县宝南乡)在县级综合医院产下一名女婴(第四个孩子)。产后,由于经济困难,无力抚养孩子,又担心意外怀孕被罚款,文氏文与丈夫文拉(Ven Van La,1985年出生)商量,想找个人把孩子送人。
拉先生四处寻找,并请梁文索(Luong Van Soi)帮忙找人卖掉婴儿。索伊立即答应了,因为她想找个人把婴儿带到中国卖个好价钱。这时,索伊想起谷氏海(Coc Thi Hoi)刚从中国回来探望父母(海结婚后住在中国),于是她打电话给海,说拉先生夫妇想找人把婴儿带到中国卖掉。海伊觉得这笔交易能赚点钱,便答应了。
随后,Soi来到La先生家,La先生同意将女儿领养,但条件是他和妻子必须拿出5000万越南盾作为祝福。在征得Hoi同意后,Soi答应了La先生的条件。同时,她也给了La先生Hoi的电话号码,以便双方主动联系。
6月10日,拉先生和妻子带着刚出生的女儿来到芒县与海见面。为了安全起见,海让拉先生和妻子乘坐巴士前往荣市,海在荣市接回了孩子,然后直接乘巴士前往芒街市。
6月12日,Hoi抵达芒街,在位于Ka Long区的Thien Huong汽车旅馆租了一间房。然而,由于找不到地方卖掉婴儿,而且钱也用完了,Hoi向住在Hoi中国家附近的Dang Thi Kim Tho求助。由于Tho要回越南探亲,她让Hoi等Tho回来后再带他去卖掉婴儿。
6月13日清晨,Tho抵达芒街,与Hoi商量好将婴儿带到中国出售,换取约4万尼加拉瓜达拉哈拉(NDC)的现金。Tho信守承诺,当天早上7点,两人带着婴儿乘坐摩的前往芒街市万莱码头,准备偷渡至中国,但被芒街市警方逮捕。两人随后均被起诉并拘留。
8月2日,Soi自首。在警察局,Soi还坦白,因为Hoi向Soi承诺,完成任务后会给她2000万越南盾,所以Soi积极参与。
据 Dan Tri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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