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库经理因传播疾病被起诉
阮青海知道从胡志明市返回外地的人员必须按规定申报并居家隔离,但他没有这样做。此后,阮青海将新冠病毒传播给了许多人。
2月27日,多乐省邦美蜀市人民检察院通报称,该检察机关已依据《刑法》第240条第1款c点规定,以“传播危险传染病罪”对被告人阮青海(37岁,住邦美蜀市新利坊)提起公诉。
根据起诉书,阮青海(Nguyen Thanh Hai)是天英货运办事处(地址:邦美蜀市二征路134号,隶属于总部位于胡志明市的天英运输旅游有限公司)的主要经理。2021年7月8日晚9点30分左右,由于需要向胡志明市发送大量货物,阮青海与该办事处的两名卡车司机从邦美蜀市前往胡志明市总部协助其他人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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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车经理 Nguyen Thanh Hai。 |
在公司总部工作期间,Hai接触了多名公交公司员工以及约40至50名来收发货物的人员。2021年7月10日晚10点左右,Hai乘坐一辆载有两名司机的卡车从胡志明市返回邦美蜀市。2021年7月11日早上6点左右,Hai返回位于邦美蜀市二征街134号的Tien Oanh公交公司办公室上班。
在返回邦美蜀市前后,通过大众传媒和新闻报道,海先生清楚地了解到,从胡志明市返回的人员必须进行强制性的全面健康申报,必须在家自我隔离一段时间,以监测自己的健康状况,或者进行新冠肺炎检测,以监测自己的健康状况,如果感染了新冠肺炎,避免将疾病传播给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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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机关宣读了对被告人海某的起诉书。 |
然而,从胡志明市返回邦美蜀市后,Hai没有前往就近的卫生站申报健康状况,接受强制健康申报的指导,也没有在家隔离7天。不仅如此,Hai出现发烧症状后,前往邦美蜀市一家医院就诊,但进行了虚假的健康申报,并且没有进行新冠病毒检测以了解自己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感染了新冠病毒。
具体而言,2021年7月11日至17日期间,Hai在邦美蜀市多次前往不同地点,与多人接触。结果,Hai本人将病毒传播给了11名密切接触者(F1),并在邦美蜀市形成了SARS-CoV-2病毒的感染链。据多乐省卫生厅称,Hai造成的感染链相关损失总额超过16亿越南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