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8年1月1日起:坐在汽车后座不系安全带的人将被罚款。
根据政府关于交通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第46/2016/ND-CP号法令,自2018年1月1日起,汽车后排乘客不系安全带也将被处以罚款。
虽然第 46/2016/ND-CP 号法令已于 2016 年 8 月 1 日生效,但该法令中的一些规定要到 2018 年 1 月 1 日才生效,届时乘客必须系安全带。
因此,车辆行驶过程中,如果坐在配备安全带的座位上的人没有系安全带,将根据违规严重程度被处以 10 万至 20 万越南盾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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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而言,该法令第5条1款k点规定,对“车辆行驶时未系安全带(在配备安全带的位置)”的行为,处以10万至20万越南盾的罚款。
此外,根据该法第5条第1款第l点规定,“汽车行驶时,载人未系安全带(在已配备安全带的位置)”的行为,也会被处以10万至20万越南盾的罚款。
因此,如果说第171/2013/ND-CP号法令只是要求驾驶员和坐在驾驶员旁边的乘客系安全带,那么第46/2016/ND-CP号法令则使这一规定更加严格,要求坐在车内的每个人都系安全带。
该法规强制汽车驾驶员养成系安全带的习惯,以减少发生事故时发生碰撞的风险。
上述规定旨在保障车辆行驶过程中车内乘客的生命安全。事实上,在已发生的多起事故中,不少坐在后排的乘客,由于未系安全带,遭受重伤,甚至被撞击抛出车外而死亡。
上车时系好安全带可使前座乘客的死亡风险降低 50%,后座乘客的死亡风险降低 75%。/。
据首都证券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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