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转移红皮书名称是强制性程序吗?如果不是,我会受到行政处罚吗?

PL DNUM_BEZAIZCACF 06:23

将姓氏迁移到红皮书是强制性程序吗?如果不是,会受到行政处罚吗?这是义安省西孝区潘氏明女士(Phan Thi Minh)关心的问题。

回复

* 所有权转移是国家管理的强制性程序。这一内容在2024年土地法第133条第3款中有明确规定:

土地使用者有本条第1款a、b、i、k、l、m、q点规定情形的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因此,变更人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即公证或者证明之日起30日内),到土地登记主管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 未移交红皮书将被处以最高 2000 万越南盾的罚款

进行变更登记的要求还体现在对未能进行变更登记的行政处罚规定上。

根据政府第91/2019号法令第5条4款规定,在未办理土地变更登记的情况下转让或赠与土地使用权的,受处罚的对象是接受土地使用权转让的一方(买受人、受赠人)。

罚款依据政府第91/2019号法令第17条第2款规定。具体而言,在农村地区,如果在有效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内未办理变更登记,将被处以100万至300万越南盾的罚款。如果超过24个月的期限,受让人将被处以200万至500万越南盾的罚款。

在城市地区,罚款金额是农村地区每次违法行为罚款金额的两倍(最高罚款金额为每次违法行为1000万越南盾)。对单位的罚款金额是个人的两倍,最高罚款金额为2000万越南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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