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根据最新规定,哪些情况下不允许红皮书转让?

PL August 6, 2025 11:45

我居住的土地存在争议,按照新规定,我可以转让红皮书吗?这是义安省同孝乡黄文海先生的担忧。

回复:依据2024年土地法第45条规定,下列情况不能转让红皮书名称,包括:

- 没有红皮书、粉皮书或其他规定的法律文件的土地。

- 有争议的土地/争议尚未得到国家主管部门的解决,法院判决、裁定、仲裁决定尚未生效。

- 正在扣押土地使用权或采取其他措施以确保民事判决的执行。

- 土地使用权已到期。

- 土地使用权受临时紧急措施约束。

同时,在某些情况下,红皮书不能转让,因为根据2024年《土地法》第45条第8款的规定,受让人不得接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或赠与,其中包括:

- 经济组织不得接受个人转让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土地使用权,但根据主管部门批准的土地利用规划和计划改变土地用途的情况除外;

- 不在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内居住的个人,不得接受防护林、严格保护区和特种用途林生态修复区内的房屋和其他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或赠与;

- 法律不允许接受土地使用权转让或赠与的组织、个人、居民团体、宗教组织、附属宗教组织、旅居国外的越南人、拥有外国投资资本的经济组织。

因此,无论根据2013年《土地法》还是最新的2024年《土地法》的规定,存在争议的土地均不具备依法转让的条件。因此,如果要办理土地流转手续,必须先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解决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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