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女妖”骗取民众在医院就职,被判处14年以上有期徒刑

陈武 December 2, 2019 15:40

(Baonghean.vn)——法院请求暂停审理,以便有时间对受害者进行补救和赔偿,但吴氏莺却食言了。在庭审中,被告始终否认有罪,法院判处她10年监禁。

12月2日上午,乂安省人民法院继续对被告人吴氏莺(1969年生),居住于雄同乡;阮氏翠(1975年生),居住于雄禄乡;阮氏恒(1985年生),居住于荣市黎利坊的三人一审刑事案件进行开庭审理,罪名是“侵占财产罪”。

起诉书显示,被告的犯罪行为如下:尽管Oanh和Hang两人没有寻找工作的职责,但他们商定并接受乂安省血液学和输血中心以及各医院的招聘申请和资金。其中,Oanh负责寻找工人、接收求职者的申请和资金,而Hang负责联系和申请工作。

庭审中,被告人吴氏莺始终否认有罪。图片:Tran Vu

2014年至2018年期间,犯罪嫌疑人冒充乂安省卫生厅领导的熟人,以在乂安省各医院签订长期合同或领取工资的方式“谋得工作”,从受害人身上骗取钱财。

侦查机关查明,吴氏莺共实施10起诈骗案件,涉案金额逾27亿越南盾。其中,阮氏恒实施6起诈骗案件,涉案金额4.2亿越南盾;阮氏翠实施1起诈骗案件,涉案金额2.1亿越南盾。受害人中,被骗金额最多的是段氏玲女士,涉案金额逾11亿越南盾。

吴氏莺被起诉后,向受害者返还了近8亿越南盾。

此次庭审前,11月25日,省级法院对三名被告进行了庭审。然而,在辩论中,吴氏莺请求法庭给予她更多时间,以便为受害者弥补损失。因此,法院决定暂时中止审理。

在此次庭审中,受害者表示未从被告人Oanh处获得任何赔偿。与此同时,被告人Thuy已追回了她从受害者处挪用的全部资金。

在证人席上,被告人Oanh否认了自己的罪行,声称她已成功为两起案件找到了工作。其余案件同意从跑腿工作转为借钱工作。然而,受害者们表示,正如被告人Oanh所说,没有人找到工作。其中两名受害者曾在义安血液学和输血中心做过学徒,但她们不得不支付短期学费,现已辞职。

合议庭认定,被告人的诈骗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法院综合考虑案件情况,以“诈骗侵占财产罪”判处吴氏莺有期徒刑10年,阮氏恒有期徒刑3年,阮氏翠有期徒刑15个月,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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