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女妖”因骗取人们在医院就职而被判处14年以上监禁
(Baonghean.vn)——法院请求暂停审理,以便有时间纠正情况并赔偿受害者,但吴氏莺却食言了。在庭审中,被告始终否认自己的罪行,法院最终判处她10年有期徒刑。

3名“恶毒女人”骗取民众申请医院职位,骗取近30亿越南盾
(Baonghean.vn)——“突发”消息称,她可以在医院、义安输血血液学中心担任护士、会计等职位,Ngo Thi Oanh、Nguyen Thi Thuy、Nguyen Thi Hang 诈骗并侵吞了超过 27 亿越南盾。
12月2日上午,乂安省人民法院继续对被告人吴氏莺(1969年出生),居住于雄同乡;阮氏翠(1975年出生),居住于雄禄乡;阮氏恒(1985年出生),居住于(荣市)黎利坊的三人一审刑事案件进行审理,罪名是“侵占财产罪”。
起诉书显示,被告的犯罪行为如下:尽管Oanh和Hang两人没有寻找工作的职责,但他们商量并同意接收乂安省血液学和输血中心以及各医院的招聘申请和资金。其中,Oanh负责寻找工人、接收求职者的申请和资金,Hang负责联系和申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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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中,被告人吴氏莺始终否认有罪。图片:Tran Vu |
2014年至2018年期间,这些人冒充乂安省卫生厅领导的熟人,通过签订长期合同或在乂安省各医院领取工资的方式“谋取工作”,从受害者身上骗取钱财。
侦查机关查明,吴氏莺共实施10起诈骗案,涉案金额逾27亿越南盾。其中,阮氏恒实施6起诈骗案,涉案金额4.2亿越南盾;阮氏翠实施1起诈骗案,涉案金额2.1亿越南盾。受害人中,被骗金额最多的是段氏玲女士,被骗金额逾11亿越南盾。
吴氏莺被起诉后,向受害人返还了近8亿越南盾。
此次审判之前,11月25日,省级法院对三名被告进行了审理。然而,在辩论中,吴氏莺请求法院给予被告更多时间,以便为受害者弥补损失。因此,法院决定暂时中止审判。
在本次庭审中,受害者表示未从被告人Oanh处获得任何赔偿。与此同时,被告人Thuy已追回了她从受害者处挪用的全部资金。
在证人席上,被告人Oanh回避了指控,声称她已成功为两起案件找到了工作。其余案件同意从跑腿工作转为借钱工作。然而,受害者们表示,正如被告人Oanh所说,她们都没有找到工作。两名受害者曾在义安血液学和输血中心当学徒,但她们自费学习了一段时间,现在已经辞职。
合议庭裁定,被告人的诈骗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法院综合考虑案件整体情况,以“诈骗侵占财产罪”判处吴氏莺有期徒刑10年,阮氏恒有期徒刑3年,阮氏翠有期徒刑15个月,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