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军委检查委员会建议给予5名党员开除党籍、7名军人职务处分。
8月6日上午,中央军委检查委员会委员们讨论分析、澄清、总结问题,并表决通过了对党和军队有关部门给予纪律处分的建议。
8月6日上午,越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军委常委、总政治部主任、中央军委检查委员会主任梁强上将主持召开2015-2020年任期中央军委检查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
越共中央委员、国防部副部长黎建上将出席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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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强将军。照片:越通社阳江省 |
会议审查了中央军委检查委员会关于对10名违反党纪军纪和国家法律的党员、战士给予纪律处分的建议。
中央军委检查委员会委员们本着高度负责、民主严明、确保客观公正、原则性、法规性的精神,对违纪违法问题进行讨论、分析、澄清,并表决提出对党和军队的纪律处分建议。
具体为:党纪:开除党籍5人;军纪:剥夺军衔7人、降级2人、撤销一切职务1人。
梁强大将在会上发表讲话,高度评价中央军委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的准备工作,该委员会积极主动地检查、监督、掌握情况,及时提出干部、军官违纪行为的例子,确保理解和理智。
审查和处分干部、军官的过程必须严格执行党的政策、国家法律和国防部的规定,特别是严格按照原则和规定,对人、对罪审查和处理,不设禁区,处理到位。
梁强将军建议,今后一个时期,中央军委检查委员会继续指导各级检查委员会加强检查、监督和纪律执行。
同时,主动掌握情况,发现和检查党员和下级党组织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解决和彻底处理信访、检举和控告,为保持和提高党组织的领导能力和战斗力,加强团结统一,圆满完成政治任务作出贡献。
与此同时,委员会继续严格落实检查监督计划,重点检查监督落实越共十二大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和整顿工作、防止和遏制党内思想道德作风下滑、“自我演变”、“自我转化”等现象的中央委员会第四号决议,以及中央政治局第五号指示和中央军委常委会第八十七号指示关于推动学习和践行胡志明思想道德作风的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