乂安省人民委员会批准荣市古城遗址详细规划调整。
(Baonghean.vn)- 为确保规划实施的一致性和同步性以及有效利用该地区的土地资金,省人民委员会调整了荣市古城保护和修复详细规划,比例尺为 1/500。
2023年12月30日,省人民委员会第4512/QD-UBND号决定批准对荣市荣古城保护与修复工程1/500比例尺详细规划进行调整。具体调整理由如下:
“荣市古城遗址保护修复1/500详细规划经省人民委员会2002年2月7日第588.QD/UB号决议批准;经2008年10月1日第4312/QD.UBND-CN号决议批准调整规划。目前,该项目已投资建设古城护城河及古城护城河周围的交通系统。

实施过程中,补偿拆迁、安置用地分配、企业搬迁等工作遇到诸多困难,导致按照批准的规划建设新功能区的投资无法进行。
另一方面,根据省人民委员会2019年10月28日第4386/QD-UBND号决议批准的荣市Cua Nam坊1/2000比例尺分区规划,该地区的交通系统、土地使用规划等已经发生变化,导致“保护和修复荣市荣古城”项目的内容不再适合。
因此,为确保规划实施的一致性和同步性以及有效利用该地区的土地资金,有必要对荣市荣城堡保护与修复1/500比例尺的详细规划进行调整,重新确定一些功能区的边界,增加一些新的功能区,以配合已批准的Cua Nam坊分区规划,同时重组该地区的建筑景观空间,将城堡发展成为荣市特别是义安省的文化历史旅游胜地,作为实施的基础。

建设规划内容明确提出保护区的性质和功能:发挥荣市古城历史遗迹的价值,结合城市遗产旅游、贸易服务、体育,是部分人口居住与贸易服务相结合的场所;面积约39.75公顷(受古城护城河限制)。
功能分区结构及景观空间组织包括:
文化历史区包括9处根据文化体育部1998年1月24日第95/QD-BVHTT号决定(保留原址并进行修复)确定等级的遗址,具体包括:正门、左门、右门;遗物石碑、胡伯伯纪念碑;哨所;东北城;弹坑;北城;南城;护城河。包括苏维埃义静博物馆和义安博物馆在内的博物馆藏品均保留在原址。广场面积为7,222.67平方米。2位于古城中心地带,导坛街南侧,主要功能为举办城市重大文化、艺术、体育活动。

绿地、运动及体能训练,其中绿地位置4处,总面积15667.69平方米2. 保留现有体育设施3处,包括:体育场、体育馆、室外训练场、体育训练及竞赛中心,总用地面积55978.82平方米2,建筑区域内最大建筑密度为40%,层高3层。
旅游相关商业服务区共2处,总用地面积10,839.32平方米2,建筑密度最大40%,层高1-2层,其中:地块1位于导坛街南侧,中心广场东侧,面积6084.33平方米2;2号位置位于体育场东侧,面积6,341.73平方米2。

居住区,包括现有房屋和新建房屋(安置房),总用地面积110914.58m22其中,现有住宅区将逐步进行改造升级,并配备技术基础设施,确保居民拥有最佳居住条件。对于老旧集体住宅区,将进行重新规划,用于就地安置(义静苏维埃博物馆以北区域),总用地面积为88,871.90平方米。2其中,现有居住区最大建筑密度为60%,现场安置区最大建筑密度为100%,最大高度为3层。
新建居住区拟新建服务于规划范围内(规划用地东南方向区域)老集体住房区及其他需拆迁安置区,按批准规划建设功能区,总用地面积22042.68m2。2,建筑密度最高为100%,高度最高为3层(新建居住区和老集体住房区将根据实际情况和集体住房区住户的需求和意愿,单独进行项目规划,确定具体的安置地块面积)。

规划新建3栋文化屋,分布在3个居住街区(规划区西北、西南、东部),总用地面积2890.91平方米2,最大建筑密度35%,1层高。规划在绿地南侧位置建设幼儿园,用地面积4119.39平方米。2,最大建筑密度40%,最大高度3层。
共设置6个停车场,以满足观光旅游、商贸服务、体育健身和群众生活等需求。另外,各公共服务项目均设置停车场,总用地面积9204.37平方米。2。
城市设计方面,重点项目包括:3个城门遗址(前门、左门、右门)是3条通道的主要亮点;义静苏维埃博物馆和义安博物馆被组织成一个3层楼高的街区,位于该地区的中心轴线上;体育场项目将与广场和胡伯伯回故乡遗址连接起来,形成主要亮点,创造旅游、服务、娱乐和景观空间的吸引力。
在建筑形式上,文物类工程力求保持现状建筑;保护类工程力求恢复原貌;博物馆类工程则以现代化、统一化的方向组织;住宅类工程则要求建筑与周边环境景观相联系,坡屋顶形式节能,使用可持续、环保的材料。
为保护和修复荣市荣古城而进行的1/500比例尺详细规划调整的资金来源由荣市预算和其他社会化来源确定。

优先投资项目顺序为:历史遗迹标识;安置区规划、清理和建设;规划区内污水处理厂建设;计划对城堡部分路段进行整修和美化;整修和恢复横跨三个门(前门、左门、右门)的三座桥梁,使其外观与原貌相似;按规划建设服务区;投资建设基础设施系统全套工程;投资规划区内同步建设项目;计划将机构和总部迁出城堡。
第4512/QD-UBND号决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取代省人民委员会2002年2月7日第588.QD/UB号决定和2008年10月1日第4312/QD.UBND-CN号决定。同时,省人民委员会责成荣市人民委员会配合相关机构根据本决定规定和现行法律规定组织现场标定和公布规划;责成建设厅、自然资源环境厅、文化体育厅、旅游厅、计划投资厅和财政部根据各自职能任务负责指导和监督规划的实施,落实建设投资和土地使用手续,促进有效利用土地,确保符合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