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人民委员会同意提交一份关于合并后对冗余干部、公务员和公共雇员提供支持政策的省人民议会决议草案。
在7月的例行会议上,省人民委员会一致通过了省人民议会关于支持干部、公务员、公共雇员、劳动合同工、兼职人员等因省内区、乡镇行政单位调整而冗余人员的政策建议草案和决议草案。
根据省人民议会决议草案,干部、公务员、公共部门雇员以及在工资制度和政策之外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有权根据现行法律规定获得以下额外补助:
对于提前退休的情况,与政府第 135/2020 号法令附件一中规定的退休年龄相比,每提前退休一年,可获得 3 个月的当前工资补贴。

如立即终止雇佣关系,则按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助,并强制缴纳社会保险费。
对于担任区、乡级职务的退休人员:每在当前职务上工作一年,可获得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补助。
除了根据现行法律规定享有的制度和政策外,非专业公社级工作人员在其当前职位上每工作一年(不包括兼职职位),即可获得相当于 1 个月现行津贴的补助,最高补助期限不超过 15 个月。
越南祖国阵线常任委员和乡级群众组织常任委员每人一次性获得 320 万越南盾的资助。
对区、乡级干部、公务员、公共雇员和劳动合同的支持制度实施期限:自全国人大各行政单位安排常务委员会决议生效之日起5年内实施。
对于乡镇级非专业工作人员:自主管机关作出安排决定之日起,实施该制度 1 年。

通过实施乡级行政单位重组项目和荣市行政边界及城市空间扩大项目,整个义安省将减少1个县级行政单位和48个乡级行政单位。
区级官员和公务员过剩人数为207人;乡级官员和公务员过剩人数为799人;非专业工作人员过剩人数为392人。
为激励、鼓励和支持因行政单位重组政策而不得不辞职的冗余人员,有必要出台一项额外的、单独的省级支持政策。
根据该决议草案,适用对象为区级干部、公务员、公共雇员以及在重组行政单位时冗余的乡级干部和公务员。
根据主管机关的决定,由于组织重组或单位人力资源调整而导致公共服务单位出现冗余,根据无限期劳动合同在专业岗位和共享专业岗位列表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根据政府 2022 年 12 月 30 日第 111/2022/ND-CP 号法令,在行政机构和公共服务单位从事特定类型工作的合同,以及在安排行政单位时产生的剩余人员,根据支持和服务劳动合同工作的人员。
非专业活动人士、越南祖国阵线常务委员、乡级群众组织常务委员,在安排行政单位时是多余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