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人民委员会同意提交省人民议会关于合并后对冗余干部、公务员和公务员的支持政策的决议草案。
在7月份的例会上,省人民委员会一致通过了省人民议会关于对全省县、乡两级行政单位编制中多余的干部、公务员、公务员、劳动合同制人员、非全日制人员和其他人员给予扶持政策的建议草案和决议草案。
根据省人民议会决议草案,干部、公务员、公职人员、在体制外和精简工资政策下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有权根据现行法律规定获得以下额外支持:
提前退休的,按照政府第135/2020号法令附录一规定的退休年龄,每提前退休一年,可获得3个月的现行工资补助。

如果立即终止雇佣关系,则每工作一年将获得 1 个月的当前工资支持,并强制缴纳社会保险。
对于担任区、乡级职务的退休人员:在现职每工作满一年,可获得 1 个月的现职工资补助。
对非专业性社级工作人员,除依照现行法律规定享受制度和政策外,每在现职(不含兼任)工作满一年,给予相当于1个月当期生活补助,最高不超过15个月。
越南祖国阵线常委、乡级人民组织常委每人一次性补助320万越南盾。
县、乡两级干部、公务员、公职人员扶持制度及劳动合同实施期限:自国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各行政单位安排的决议生效之日起5年内实施。
对于乡镇级非专业工作人员:实施该制度的期限为1年,自主管部门安排决定之日起计算。

实施乡级行政单位调整项目和荣市行政边界和城市空间扩大项目,整个义安省将减少1个县级行政单位和48个乡级行政单位。
其中,区级干部和公务员富余207人;乡级干部和公务员富余799人;非专业技术人员富余392人。
该省出台额外的单独支持政策,有助于激励、鼓励和支持因行政单位调整政策而不得不辞职的冗余人员。
决议草案的适用对象为行政单位调整时冗余的区级干部、公务员、公职人员和乡级干部、公务员。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人员,从事事业单位因机构调整或者单位人事调整,经主管部门决定裁减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和共用专业职务岗位中的专业技术职务的。
根据政府2022年12月30日第111/2022/ND-CP号关于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某些工种合同以及行政单位安排余量的规定,在支持性、服务性劳动合同下工作的人员。
非职业活动家、越南祖国阵线常委、公社级人民组织常委,在行政单位编制中多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