乂安省人民委员会批准实施乡级行政单位安排的项目。
义安省现有412个乡级行政单位,包括:362个乡、33个坊、17个镇;通过安排和提交减少282个乡级行政单位的计划(减少率为68.45%),现有130个单位,包括:11个坊、119个乡。

4月18日下午,义安省省委副书记、人民委员会主席黎鸿荣同志主持召开省人民委员会专题会议,对落实乡级行政单位安排和建设我省两级地方政府组织模式的项目草案发表意见。
共同主持会议的同志有:省委常委、省人民委员会常务副主席裴青安;省委执行委员会委员、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阮文德;省委执行委员会委员、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黄富贤;省委执行委员会委员、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冯青荣。
提交计划削减282个乡级行政单位(削减率68.45%)
会上,内务部领导汇报了乡级行政单位现状及按照国会常务委员会决议标准安排的情况。

据此,省人民委员会提交了调整方案。据此,义安省有412个乡级行政单位,包括:362个乡、33个坊、17个镇;经调整,提交了减少282个乡级行政单位(减少率为68.45%)的方案,剩下130个单位,包括:11个坊、119个乡。
安排后的130个行政单位中,126个新增行政单位符合规定标准;4个新增行政单位不符合规定标准,但存在特殊因素。

此外,项目还制定了行政单位设置后,机关团体组织架构的梳理和完善,以及剩余总部和公共资产的整理和处置的规划和路线图。
该项目由内政部根据内政部的指导意见、指导委员会和省人民委员会的指示以及20个县、市、镇人民委员会提交的计划汇总制定。该项目已提交指导委员会成员和各县、市、镇人民委员会征求意见,然后提交省人民委员会。
乂安省内务部部长阮越雄在会上讲话并要求各县、市、镇认真研究、广泛宣传、凝聚民心,提高选民投票率,取得最高共识率;同时,通过乡、县两级人民议会制定相应的会议计划,确保在2025年4月25日前完成。在此基础上,完成相关文件,报送内务部,提交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省人民议会特别会议审议通过。

对于组织架构,乂安省内务厅厅长表示,该项目目前仍处于总体规划阶段,待整体项目获得批准后,将与主管部门商讨制定县、乡级干部的调动计划,并在每个新的乡、坊安排一定数量的人员开展工作。
抓紧完成项目并按时上报主管部门。
会议结束时,义安省委副书记、人民委员会主席黎鸿荣强调,调整后的乡镇名称必须慎重考虑,既要确保方便人民进行交易和活动,又要保留地方的传统、文化和历史元素。
同时,省人民委员会主席还要求有关部门审查并补充关于为新设乡级行政单位安排适当数量工作办公室的方案,确保满足工作需要。

省人民委员会主席对内务部过去一段时间的积极主动性和努力给予肯定,但鉴于即将开展的工作任务繁重,要求内务部在本次会议后立即配合省人民委员会办公室完成项目草案,提交省委办公室,报省委常委会和省委执行委员会批准。在此基础上,建议省人民委员会将该项目提交省人民议会批准,并于2025年5月1日前完成文件呈报政府。
省人民委员会主席还指示指导县级机关正确、透明地安排和派遣干部、公务员,避免出现安排后,条件好的乡(坊)有很多县级干部、公务员在岗,而条件困难的地区却很少有人来的情况。
同时,联系全省各级各部门配合内务部和相关部委,就解决项目制定、审批过程中的有关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定期按规定向中央指导委员会、内务部、省人民委员会报告项目任务的落实进展情况。

各部门、各行业要根据省人民委员会计划所赋予的任务,完成所赋予的内容;积极主动地配合内务部和地方按照职责开展工作,向省人民委员会报告困难和问题,以便及时处理。
对于各县、市、镇,省人民委员会主席要求加强宣传动员工作,使干部、公务员、公务员和地方人民对设立乡级行政单位和建立两级地方政府模式的政策达成高度共识。
与此同时,主动了解群众的想法和愿望,出现问题时提出解决方案;密切配合内政部完成项目,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巩固和展示不符合标准的乡镇的具体因素。

各区、市、镇要编制选民名单,收集选民意见,组织召开乡、区人民委员会会议批准项目,确保计划顺利实施。
机构调整时,必须有计划地将工作从原公社转移到新的行政单位。机构调整过程中,绝对不能放松领导,确保工作正常、连续开展;不出现空缺,不中断或缺失工作;同时,要做好干部、公务员和公职人员的思想工作。
会议结束后,义安省人民委员会一致同意批准实施乡级行政单位安排和在该省建立两级地方政府组织模式的项目。
专题会议上,省人民委员会还批准了关于修改和补充乂安省人民议会2019年12月12日第19/2019/NQ-HDND号决议关于批准2020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乂安省土地价格表的决议草案;关于从中央预算中拨付经常性支出用于实施2025年国家可持续减贫目标计划的决议草案和关于调整2025年公共投资计划的决议草案。
经省人民委员会批准后,上述决议草案将提交省人民议会各机关审议,由省人民议会审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