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巡视委员会建议对一批集体和个人给予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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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检查委员会建议政治局考虑对中央委员、省委书记、广义省国会代表团团长黎越珠同志进行纪律处分;对和平省人民法院法官裴文敦同志予以撤职处分……

Từ ngày 01 đến 04/6/2020, tại Hà Nội, Ủy ban Kiểm tra Trung ương đã họp Kỳ 45. Đồng chí Trần Cẩm Tú, Bí thư Trung ương Đảng, Chủ nhiệm Ủy ban Kiểm tra Trung ương chủ trì Kỳ họp.
2020年6月1日至4日,中央检查委员会第45次会议在河内举行。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检查委员会主席陈锦秀同志主持会议。

本次会议,中央检查委员会审议并形成如下内容:

1.中央检查委员会在审查对广宁省委常委,宣光省委常委、省委书记、省委副书记、党委书记、省人民委员会主席,海防市人民委员会、市委副书记、党委书记、市人民委员会主席在领导、指导和执行工作条例,管理和使用土地、矿产、公共资产,实施投资项目等方面的集体和个人的监督结果后,要求受监督的党组织和党员发扬优势,认真总结经验,及时采取措施克服指出的局限性、缺点和违法行为。要求广宁省、宣光省、海防市党委常务委员会、检查委员会指导和对本地区一些机关、单位进行检查、考核。

2考虑到中央检查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总结的违法行为的内容、性质、程度和后果,根据党的纪律处分条例,中央检查委员会决定:

- 对广义省委副书记、省委书记、人民委员会主席陈玉刚同志给予纪律警告处分。

- 建议政治局考虑并纪律处分黎越珠同志——中央委员会委员、省委书记、广义省国会代表团团长。

3.考虑到违法行为的内容、性质、严重程度和后果,根据党的纪律处分规定,中央检查委员会决定:

- 给予纪律处分,撤销和平省人民法院法官裴文敦同志的一切党内职务。原因是,裴同志担任金杯县人民法院县委委员、县委书记、县人民法院院长期间,在审判和执行刑事判决工作中,严重违反党的组织原则和法律规定,给打击和预防犯罪工作、党组织和法院部门的声誉造成负面影响,引起社会公愤。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执行委员会提请主管机关审议,撤销裴文敦同志法官职务。

- 对原党委委员、原昆嵩省昆嵩市伊清乡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黄成松同志给予纪律警告,因其在当地土地管理和使用中违反规定。

4.中央检查委员会建议秘书处研究并采取纪律处分:

- 阮青诗同志——同塔省委委员、原省委书记、原人民法院院长,因在设立和非法使用基金、财务管理和反腐败工作中严重违反党规国法而被开除党籍。

- 原同奈省委委员、原省委书记、原科技厅厅长范文创同志,在组织党的活动、道德品质、作风、示范责任和在投资、采购、管理、使用设备、实施投资项目等方面存在严重违反行为准则等行为。

5本次会议还审议通过了一批关于党的纪律问题的检举和控告,审议通过了其他一些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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