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进口车已经到了,却还没有到达消费者手中?

越南网 DNUM_BHZADZCABI 11:15

有一些车企有汽车抵达越南港口,但这些批次的汽车都未能到达消费者手中,无论是从欧洲进口,还是从东盟地区进口,都享受优惠的进口税率。

进口车已到货但尚未到达消费者手中

从3月初到现在,紧接着本田将CR-V、思域、雅阁、Jazz等车型带到越南,大众从印度和墨西哥带来了Tiguan、Beetle等车型,奔驰则从欧洲带来了CLA 45 AMG 4Matic、两款大型SUV升级版GLE 43 AMG 4Matic Coupé和GLE 63 AMG S 4Matic……。

在东南亚,三菱带来了Triton Athlete皮卡车型……;通用越南公司也准备从泰国引进首批车辆(包括Colorado和Trailblazer),丰田则从印度尼西亚引进了Fortuner(可能还有Wigo)……

不过,尽管这些车型已经抵达越南港口,但目前只允许暂时放行到港口存放在企业,还无法到达消费者手中。

一家进口公司的代表表示,企业被允许从港口放行货物,以避免在港口产生额外的仓储费用。货物无法清关并交付给消费者的主要原因是交通运输部未能完成其排放和安全测试标准的要求,以及新的型式认证要求(轮胎/后视镜/车灯/玻璃)。

一批近2000辆本田汽车已抵达越南,但尚未到达消费者手中。

116号令和03号文将修改以“理顺”吗?

规定汽车进口新条件的第116/2017/ND-CP号法令和第03/2018/TT-BGTVT号通函已于2018年3月1日起正式生效,但目前管理机构收到企业的许多建议,包括要求暂时停止执行修改和补充这两项决定中的规定,为企业消除障碍。

目前汽车进口企业提出的主要问题涉及国外主管部门和组织的汽车型式质量认证、每批进口汽车的检验、800米长测试跑道的要求等。

交通运输部表示,目前,在落实第116号令和第03号通知中规定的经营条件要求方面,许多企业仍面临诸多困难和障碍。交通运输部建议政府考虑修改上述两项决定中的部分规定,以适应和支持企业发展。

具体来说,交通运输部提出了两种方案:

方案一:建议政府采纳所有企业的建议,指示工贸部协调各部委和企业修改第116号法令的内容。

为此,取消了型式认证程序,修订了每批次的检验方法,并修订了800米长试验跑道的规定。同时,交通运输部正在修订03号文,取消部分零部件认证程序(轮胎/后视镜/车灯/玻璃)。

方案二:近期继续执行116号令和03号文一段时间,如企业反映确实存在问题或不足,则进行修改补充。

值得注意的是,交通运输部也认为,此次修订需慎重考量。例如,如果将116号令修改为进口车辆首次仅进行安全及排放检测,并在6个月后再次进行检测,将为进口企业提供法律漏洞,使其得以规避监管部门的检查步骤,导致车辆质量无法得到严格把控,消费者权益受损。

目前,交通部已收到泰国政府颁发的福特(Ranger和Everest)、本田(CR-V、Jazz、Civic等)以及德国政府颁发的宝马、MINI等车型的型式认证证书。因此,交通部认为,进口企业已解决与进口汽车型式认证证书相关的问题和建议,目前没有遇到任何问题。

进口汽车(未使用)安全技术及环境保护质量检验登记文件:

1-按规定办理进口汽车技术安全及环境保护质量检验登记表。

2- 外国主管机构或组织颁发的进口汽车类型证书复印件。

3- 主管部门或组织颁发的轮胎、后视镜、前灯和玻璃部件类型证书复印件。

4- 境外汽车生产、装配企业为每辆汽车出具的工厂质量检验证书原件。

5-外国主管机构或组织出具的关于生产进口汽车车型的外国汽车生产、装配企业工厂质量保证条件评估结果的有效文件副本。

6-商业发票副本。

7- 车辆制造商 VIN 解码副本(用于初始认证类型)。

8-按照规定格式提交的进口机动车信息表原件。

9- 车辆制造商的规格和功能手册的副本。

10-纸质文件进口货物申报单副本;电子文件申报单的日期、月份、年份。

11-排放测试报告副本。

12-安全测试报告副本。

(摘自第 03/2018/TT-BGTVT 号通函,关于根据第 116/2017/ND-CP 号法令对进口汽车进行技术安全和环境保护质量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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