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园区、产业集群土地管理和使用如何规范?
居住在黄梅市的阮文河先生询问:“工业园区和工业集群的土地管理和使用是如何规范的?根据2024年《土地法》,工业园区和工业集群投资项目的土地使用期限是多长?”
回复:
第二百零二条2024年土地法 法规工业园区土地、产业集群如下:
1.工业园区、产业集群(包括信息技术集中园区)的土地管理和使用,必须符合主管部门批准的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建设计划。
2.国家出让土地开展工业园区、产业集群基础设施建设和经营的投资项目。
对于在投资法规定给予投资鼓励的地区、边境地区、岛屿地区等无法吸引投资者的地区建设和运营工业园区、产业集群基础设施的投资项目,国家拨出土地或者租赁土地给公共事业单位投资建设和运营工业园区、产业集群基础设施。

3. 已获得国家租赁土地,以按年支付土地租金方式投资工业园区、产业集群基础设施建设和经营的投资商,有权就全部或部分经营用地面积,一次性转换为按租赁期限支付土地租金方式。
对于按年缴纳土地租金的租赁土地区域,投资商有权按年缴纳土地租金转租土地;对于按一次缴纳全部租赁期土地租金的租赁土地区域,投资商有权按一次缴纳全部租赁期土地租金或者按年缴纳土地租金转租土地;对于按照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规划用于工业园区、产业集群内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土地区域,投资商无需缴纳土地租金。
4、工业园区、产业集群内投资项目的土地使用期限以投资项目的经营期限为准。
如果投资项目的经营期限超过工业园区、产业集群土地剩余使用期限的,投资者须向国家主管部门申请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期限,但土地使用期限总和不得超过70年,并须就调整使用期限的土地缴纳土地使用费或土地租金。

5.工业园区、产业集群基础设施附属用地承租人享有下列权利和义务:
a) 转租土地并一次性缴纳全部租赁期限的土地租金的,应当履行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b) 土地转租并按年缴纳租金者,其权利及义务依本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办理。
6.投资者负责保留已投入基础设施的土地资金,用于转租给中小企业和因环境污染而搬迁的设施。
国家对符合本款规定情形的工业园区、产业集群,给予减免土地租赁费的政策。减免后的土地租赁费,应当按照土地租赁征收法的规定,从投资者应缴纳的土地租赁费中扣除,返还投资者。
省级人民委员会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因环境污染而搬迁的中小企业、设施的土地基金。
7.工业区内按规划建设职工宿舍的土地面积,按商业、服务业用地管理,并依法享受优惠政策。
8.省人民委员会负责确定在工业园区外建设住宅区和公共工程的必要性,以服务于工业园区工人的生活,并将其纳入土地利用规划、城市规划和农村规划;安排土地资金,为人民公安部队分配土地,确保工业园区的安全与秩序。
9. 政府应详细说明本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