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挪用公款案:两名嫌疑人被起诉并被拘留四个月
(Baonghean.vn)- 关于银行“抢劫”案,2016 年 9 月 28 日,乂安省警方调查警察局对犯罪嫌疑人作出起诉决定,并对被告人发出拘留令。
据此,乂安省警方侦查局决定以“滥用职权侵占财产”罪对被告人阮氏林(原中国进出口银行乂安分行杜良业务处出纳)提起公诉;以“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罪对被告人邓廷红(1973年出生)(中国进出口银行杜良业务处处长)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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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被告:Dang Dinh Hong 和 Nguyen Thi Lam |
警方侦查机关还判处两名犯罪嫌疑人拘留4个月,并决定依据《刑法》第285条规定,以“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罪追诉。
此前,原进出口银行义安分行杜良业务处出纳员阮氏林(1987年生,籍贯安香、安山、杜良),利用职务之便和熟人关系,通过客户与进出口银行之间的交易,伪造签名、制作文件,从客户手中骗取近500亿越南盾资金,于2016年9月21日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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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伪造文件数量 |
9月24日,乂安省公安厅经济警察局还紧急逮捕了越南进出口银行荣市分行杜良交易处处长邓廷红(1973年出生),罪名是“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
2016年9月19日,该案因涉嫌1999年刑法第140条规定的滥用信托侵占财产罪被提起公诉。
德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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