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公社(荣市)庆祝成立70周年
(Baonghean.vn)——7月28日下午,兴化公社(荣市)党委和人民隆重举行庆祝公社成立70周年的仪式。
出席仪式的有:省委常委、荣市委书记潘德同,荣市委常务副书记阮文禄,市委副书记、荣市人民委员会主席陈玉慈以及各厅、部门、行业代表;兴化公社领导。

安禄公社原名为安禄公社(隶属于乂安省兴原县安长公社),1945年八月革命后,安禄公社两次更名为太和公社和兴风公社,走过了辉煌的历史。

1953年7月,根据中央政府的政策,兴风乡被划分为三个乡:兴化、兴禄、兴勇。从此,兴化这个名字在越南行政地图上正式被使用。

兴化公社党委建社70年来已举行25届代表大会,始终勇于担当、富有创造力,为建设日益发展的公社提出正确政策、解决方案和路线图。

1999年6月,兴化公社荣获国家主席授予的“人民武装力量英雄”称号;2015年,该公社被认定为符合新农村标准的公社;在落实公社党代会第二十五次代表大会决议(任期2020-2025年)的初期,该公社清理了220多公顷的农业和住宅用地,吸引了许多大型项目和大型城市区在该地区实施。特别是从一个贫困、低洼的农村地区,已经形成了城市形态。
2022年,全区生产总值达近4243亿越南盾,平均增长率达15.98%;经济结构朝着正确方向发展,贸易和服务业目前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主要推动力,农业生产取得诸多成就。城市基础设施和设施朝着同步、现代化方向发展。

文化社会事业取得诸多进步,人民的物质和精神生活不断提高,人均年收入已达5130万越盾;93%的家庭被认定为文化家庭,8/8的村庄被认定为维护文化村庄;贫困率下降至0.76%。国防得到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秩序安全得到保障。


荣市市委副书记、人民委员会主席陈玉祖同志在仪式上发表讲话,对兴化县过去取得的成就给予充分肯定,同时要求,在今后一个时期,兴化县要集中力量领导和引导经济、文化和社会全面发展;继续转变经济结构;发挥该市东部门户的优势,将生态旅游与精神旅游结合起来,发掘荣市的文化遗产;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为将兴化县打造成不辜负英雄公社传统的突破口做出贡献。

值此之际,省人民委员会主席向兴化公社2个集体和4名个人颁发奖状,以表彰他们在1953年至2023年阶段兴化公社建设发展运动中做出的杰出贡献,为义安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