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南乡(兴原)荣获新农村建设标准公社表彰证书
(Baonghean.vn)- 4 月 16 日上午,兴安南公社(兴原县)举行仪式,为该公社颁发新农村标准证书、小学达到国家一级标准、公社达到国家卫生标准颁发证书。
兴原县兴安南乡新农村建设达标证书颁发仪式现场。图片:MH |
兴安南市是半山区公社,面临诸多困难,交通、学校、医疗站、文化设施等基础设施薄弱。
凭借党委、政府和人民的决心、魄力和创新,在各级各部门的支持下,兴安南公社在新农村建设中创造了“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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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新农村建设示范乡证书颁发仪式的代表。图片:MH |
6年来,公社共筹集资金1090多亿越南盾,用于建设交通、电力、水渠、学校、公社卫生站、文化馆等基础设施,其中群众捐款230多亿越南盾,占21.22%。
在完善基础设施的同时,党委、政府还注重宣传动员,提高全民环保意识,建设绿色、洁净、美丽的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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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与农村发展局副局长胡飞昭,省委常委、县委书记、县人民议会主席阮氏贞为兴安南乡新农村建设标准颁发表彰证书。图片:MH |
特别是人们的生产思想和经济发展思路发生了很大变化,积极改变种植结构,形成了一些专业区:观赏桃、番荔枝、苹果、四季柠檬;同时种植沙都艾橙、梨番石榴、泰国菠萝蜜,饲养散养鸡……
当地还将部分高原稻田改造成种植优质红薯、香茅和爬茄子。部分低洼地区则改为养殖福寿螺、甲鱼和青蛙。约750人参与了劳务输出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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乂安省农业与农村发展厅领导和兴原县领导向兴安南小学颁发国家一级标准证书。图片来源:MH |
得益于此,人民的精神和物质生活得到改善。人均收入从2100多万越南盾(2017年)增加到4300多万越南盾(2022年)。贫困率从15%以上(2015年)下降到2%以下。
兴安南省党委、政府和人民的决心和努力已帮助该地完成19/19新农村标准,省人民委员会于2023年3月15日颁发第686号决定,承认该地于2022年根据国家新农村公社标准达到新农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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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安省农业与农村发展厅领导向在新农村建设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四个集体颁发省人民委员会颁发的奖状。图片:MH |
兴安南乡新农村建设的成果是该地今后继续树立目标、下定决心建设先进新农村、为人民创造幸福生活的重要基础、动力和经验。
除了获得公社达到新农村标准的认可证书外,该地此次还获得了小学国家一级标准证书和公社达到国家卫生标准的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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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原县领导向兴安南公社颁发新农村公社奖。图片:MH |
值此之际,省人民委员会向在新农村建设运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4个集体和4名个人颁发奖状;县人民委员会向在新农村建设运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4个集体和4名个人颁发奖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