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按照规划法规定办理规划过渡
(Baonghean.vn)——这是越南政府副总理郑廷勇7月15日上午与地方政府举行的《规划法》实施情况网络会议上强调的内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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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义安大桥,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黎玉和同志主持会议,省各部门、行业代表参加。图片来源:D.C. |
初步结果
《规划法》于2017年11月24日由第十四届国会第四次会议通过,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为各级各部门全面、连续领导、指导规划活动提供法律依据。
据计划投资部报告,为落实《计划法》,政府于2018年2月5日颁发了关于落实《计划法》并向各部委、行业和地方分配任务的第11/NQ-CP号决议。
经过一年多的实施规划法和政府2018年2月5日第11/NQ-CP号决议所赋予的任务,各部委、行业和地方集中指导,取得了一定成果......
关于根据《规划法》规定实施2021-2030年阶段规划,计划投资部已向总理提交成立国家规划委员会;成立省级规划任务评估委员会……截至目前,一些地方已完成并正在提交评估2021-2030年阶段(展望2045年)阶段省级规划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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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市一角。照片由 Dao Tuan 提供 |
会上,各部委、行业和地方代表提出了《规划法》实施过程中遇到的诸多困难和障碍。意见认为,《规划法》实施指导令迟迟未出台,导致各部委、行业和地方取得的成果有限,特别是2021-2030年规划实施进度未达到预期。
《规划法》并未对地方规划调整程序作出任何规定。同时,一些部委、部门和地方在确定《规划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a项适用范围内的规划时存在不同理解。因此,将《规划法》的规定应用于《规划法》生效前已批准的国家、区域和省级规划的调整将比以往耗时更长,无法确保各级和部门在指导和操作上的灵活性……
此外,对于制定或调整技术规划、专业规划的资金分配,以及对不符合规划法和修改补充规划相关法律若干条款规定而必须停止实施的规划的处理,目前尚无指导性文件,给各部委、行业和地方的执行带来困难和障碍。
重点实施2021-2030年规划
政府副总理郑廷勇在会议总结发言时对各部委、行业和地方落实政府2018年2月5日第11/NQ-CP号决议取得的初步成果给予肯定。
副总理表示,《规划法》发挥着特别重要的作用,涵盖了经济的众多领域和部门。这是一项新的规划方案,首次在64个省市同时实施。
各部委、各行业、地方要坚决落实一系列具体措施:尽快报请主管部门批示,严格按照规划法规定做好规划过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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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政府副总理郑廷勇在规划法实施会议上发表讲话。图片来源:VGP/Nhat Bac (Chinhphu.vn) |
按照规划法规定,重点制定2021-2030年阶段规划,其中国家总体规划、国家海洋空间规划、国家土地利用规划,各部委需抓紧完成,于2019年12月报政府批准,作为制定这些规划的基础,于2021年报国会批准。
对于国家分部门规划、省级规划,各部委、行业和地方要抓紧完成,并按规定于2019年10月报总理批准,作为实施这些规划的依据,并于2020年和2021年报权责机关批准。对于分区规划项目,要尽快完成,报国家计划委员会指导,并于2019年12月报权责机关批准,作为实施区域规划的依据。
副总理还要求各部委、行业和地方优先安排资金,按照规划法的规定制定国家部门和省级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