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厉查处野生珍稀动物交易、运输违法行为。
(Baonghean)——运输、交易和储存野生珍稀动物的情况变得极其复杂,但据说对这些行为的惩罚与罪行不相称。
复杂的发展
1月28日下午2点,在演州县演安乡安利路口,环境警察局(PC49)成功破获了125L项目,当场抓获了武长氏(1975年出生,居住于安城县杜清乡富荣村)驾驶一辆4座凯美瑞(牌照号37A 04663)运输大量穿山甲、龟鳖等动物的犯罪嫌疑人。涉案物品包括5只1B类(濒危珍稀物种,需要保护)穿山甲,重15公斤;12只龟,重12.5公斤;2只龟,重3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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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警察局1月28日查获一起运输30.5公斤野生动物案件。 |
在侦查机关,犯罪嫌疑人武长氏称上述货物原产于老挝。武长氏派出一辆客车,沿老挝—义安省路线行驶,货物抵达义安省后,武长氏将其转移到一辆凯美瑞轿车上出售。PC49警队第二大队队长陈文雄少校表示:“涉嫌运输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目前,武长氏已被提起公诉,案件正在由演州郡警察局侦查机关进一步调查核实。”
事实上,近年来,珍稀野生动物的非法消费和贸易现象依然错综复杂。尽管各级部门和职能部门积极宣传教育,落实管控措施,但由于高额利润,仍有不少人直接参与或协助猎捕和交易某些野生动物牟利。这些野生动物主要通过边境小路从老挝境内集聚,然后运往内地消费或转运至其他市场,甚至可能销往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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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局查获的证据。 |
省森林保护厅监察法制司司长阮文平表示:“面对2015年错综复杂的形势,该司已指示地方森林保护厅加强巡查工作,特别是对餐饮店和自营场所的巡查,并通过互联网查找信息,及时发现并处理。除了加强巡查和管控外,各职能部门还大力加强基层抓捕和监测此类犯罪活动。因此,许多案件得以及时发现并得到有效遏制。”
然而,据当局称,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的运输和贸易日益复杂。如果运输数量较少,犯罪分子通常会将其放入包装、公文包中,并通过公共交通工具运输。如果是珍稀且数量较多的野生动物,犯罪分子则会将货物分成多个部分,通过多种运输方式进行运输。对于老挝牌照的乘用车(通常为54座车辆),犯罪分子还会在油箱后、车顶等处隐藏额外的秘密通道。
在运输过程中,嫌疑人往往鲁莽冲动,高速驾驶车辆。如果遇到警方检查,嫌疑人会采取停车锁车、不下车、不配合等方式进行反抗。一旦有机会,他会想方设法逃跑,甚至可能直接撞上障碍物或逮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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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环境警察局(省警察局)和护林员侦查、逮捕和处理侵犯野生动物和珍稀动物案件的结果。 |
未严肃处理
目前,与伤害或威胁“红皮书”动物行为相关的犯罪不被视为严重犯罪。根据《刑法》第190条,针对野生动物的犯罪最高刑罚为7年监禁。然而,PC49负责人陈友红上校表示:“许多人被捕后被起诉并接受审判。但迄今为止,还没有一例因伤害或威胁珍稀野生动物行为而被判入狱的案件。这降低了法律对犯罪分子的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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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山甲是一种需要保护的珍稀动物。 |
事实上,珍稀野生动物的运输、贸易和储存正带来巨额利润。即便这些野生动物一旦被捕获,通常也只会受到行政处罚,因此许多人仍然视而不见。此外,《刑法》第190条规定,对列入优先保护的濒危、珍贵、稀有物种名录的违法行为,刑事处罚无需确定价值或数量。然而,在许多具体案件中,当局援引第157/2013/ND-CP号法令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实施并不违法,但上述罚款显然不足以起到震慑作用。
例如,黄梅镇琼拉乡朱文强和黎伯顺(Chu Van Cuong)的案件。朱文强在Facebook上发布杀猴子的照片后,遭到黄梅镇森林保护部门的检查,并以非法饲养野生动物的罪名被罚款525万越南盾。黎伯顺则因“非法收购野生动物”和“非法杀害野生动物”的行为被行政罚款1270万越南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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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文强在社交媒体上发布杀猴照片后,被发现非法饲养野生动物,但当局仅处以525万越南盾的行政罚款。(照片来自朱文强的脸书) |
严厉的处罚措施或许可以有效遏制野生珍稀动物的交易、运输和储存行为。然而,这仍然只是暂时的解决办法,问题的根源在于民众,尤其是官员和国家机构对野生珍稀动物保护的认识不足。目前,人们对野生动物保护的危害的认识和认知仍然有限。许多人并没有意识到,保护动物就是保护生态平衡,为动物和人类构建一个良好的生存环境。
因此,今后一段时期,必须以宣传教育为主线,采取多种形式,切实有效,提高公众意识。此外,必须严厉打击运输、交易和储存野生珍稀动物的行为。定期加强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此类违法行为。
范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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