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该决议自2025年1月1日起生效,实施5年,规定试点补充一批义安省发展的特殊机制和政策财政管理、国家预算;投资管理;城市和资源管理;地方政府机构的组织,具体如下:
关于财务管理和国家预算
1. 费用及收费政策如下:
a)乂安省人民议会决定在地方适用:费用和收费法规定的费用和收费清单中未列出的费用和收费;调整主管部门针对费用和收费法规定的费用和收费清单中列出的费用和收费类别确定的费用和收费水平或费率,但法院费用和收费以及享受100%中央预算收入来源的费用类别除外;
b) 义安省预算有权将因本条a点规定的收费政策调整而产生的额外收入的100%用于投资社会经济基础设施和属于省预算支出任务的其他支出任务;这些收入不得用于确定中央预算对省预算的额外余额;

c) 本条a点规定的在义安省试点实施收费政策,必须确保符合本省发展能力和要求的路线图;为企业创造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确保市场一致性,不妨碍商品和服务的流通;对省内组织和个人的商品、服务和合法收入来源进行合理监管;确保公开、透明和国家行政改革。
2. 各省、直辖市可动用本级预算,支持义安省特定地区和任务完成社会经济发展和国防安全任务。对义安省提供总体支持时,由省人民议会决定具体地区和任务的分配,其中优先支持南丹县和义安省西部地区。义安省人民议会决定允许本省各县、镇、市动用本级预算及其他合法资金,支持本省其他地区预防、抗击和克服自然灾害和疫情影响,执行国家目标计划,完成社会保障任务,以及其他必要事项。

3.允许义安省在确定中央预算对地方预算的补充平衡时,不考虑西部义安省矿产开采活动的国内收入(不包括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和水力发电设施的税收收入,以投资发展西部义安省的经济和社会基础设施。
4. 按照国会常务委员会关于2026-2030年期间国家预算公共投资资金分配原则、标准和规范的决议所规定的原则、标准和规范,中央预算为义安省额外拨付50%的公共投资资金用于投资本省重点项目和发展地方社会经济基础设施。义安省西部. 乂安省人民议会决定本条款规定的项目清单。

关于投资管理
1. 乂安省人民委员会批准对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经营项目;投资额2.3万亿越南盾及以上,属于一级港口的港口、港区建设项目的投资政策。
本款规定的投资政策审批程序,参照投资法规定由省人民委员会审批的投资政策项目的审批程序执行。在实施投资政策审批程序过程中,宜安省人民委员会应商有关部委、行业主管部门研究决定,并依职权作出决定。
2.在人民议会闭会期间,乂安省人民议会常务委员会决定调整《公共投资法》规定的B类、C类公共投资项目的投资政策,并向省人民议会会议报告。本款规定的项目投资政策调整顺序和程序,按照省人民议会依据《公共投资法》规定调整项目投资政策的顺序和程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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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方式投资项目(以下简称PPP项目)规定如下:
a) 除《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方式投资法》规定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方式投资领域外,义安省允许对体育、文化领域的投资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方式投资;
b) 卫生、教育培训、体育、文化等领域的PPP项目最低总投资规模由省人民议会规定。
这些项目的立项准备、投资者选择等顺序和程序应当符合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方式投资法的规定;
c) 对于场地清理补偿费用占项目总投资50%以上且PPP项目初步财务计划不能保证回收资本的PPP项目、体育、文化领域的项目、在义安省西部地区实施的项目,乂安省人民议会有权研究决定提高国有资本参与比例,但不得超过总投资的70%;
d) 乂安省人民议会在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评标文件及PPP项目合同标准中明确体育文化领域PPP项目的内容。

四、建设—移交方式(BT合同)合同形式的实施规定如下:
a) BT合同是主管部门与投资者之间签订的建设基础设施项目的合同;项目完成后,投资者将项目移交给主管部门,并从国家预算来源、公共资产拍卖收益和土地使用权拍卖收益中获得报酬;
b) 义安省允许对本省交通运输、城市技术基础设施、照明系统、装饰用电、停车场、排水及污水处理、环境污染治理等领域的投资项目实施BT合同。本条a点规定的向投资者支付款项必须确保公开透明、经济效益显著、工程质量优良,不得造成国家资本和资产损失;
c) BT项目投资者的选择权限、顺序和程序,按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投资法规定执行。BT项目投资者的选择,在基本设计获批后,施工图设计实施后进行。义安省人民委员会规定了BT项目投资者的能力、经验、技术和资金的评估标准;
d) BT合同方式下工程及项目的立项权限、程序、评估、审批、管理、投资成本、建设质量等,按照公共投资项目的规定执行,并依照公共投资法和建筑法的规定执行。项目的投资方针应在确定资金来源和资金平衡能力后确定。采用BT合同方式的项目,其总投资额应按照公共投资资金项目的规定确定,建设期后的贷款利息成本及合理利润应计入项目总投资额;
e) 乂安省人民议会决定使用省预算资金,安排投资筹备资金、年度预算,安排省中期和年度公共投资计划中的公共投资资金;决定使用公共资产拍卖、土地使用权拍卖收入,在独立运营的项目或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审计后,按照BT合同规定的价值和进度支付给投资者;监督执行,确保符合法律规定;
g) 政府应规定采用BT合同方式的投资项目建设期后的贷款利息、合理利润、付款方式及实施结算等。

5.补偿、扶持、安置和场地清理项目与公共投资项目的分离规定如下:
a) 乂安省人民议会依据公共投资法的规定,决定交通运输、水利领域B类项目规模的总体项目的投资政策,在批准总体项目的投资政策时,有权决定将补偿、扶持、安置、场地清理工作分离为独立项目;在决定总体项目的投资政策时,决定补偿、扶持、安置、场地清理工作的目标、规模、总投资、资本结构、投资地点等;
b) 乂安省人民委员会主席根据总体项目投资政策,决定在项目总体实施目标、规模、投资总额、资本结构、地点范围内,对补偿、扶持、安置和场地清理项目进行投资和调整。
补偿、扶持、安置及场地清理项目调整时,出现需要调整总体项目投资政策的因素,在人民议会闭会期间,宜安省人民议会常务委员会应在省人民委员会主席调整补偿、扶持、安置及场地清理项目之前调整总体项目投资政策,并向省人民议会最近一次会议报告。总体项目投资政策的调整和补偿、扶持、安置及场地清理项目的调整,应按照公共投资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c) 补偿、扶持、安置、场地清理等项目的投资决定是主管部门决定分配年度公共投资计划资金实施的依据,也是国家主管部门发布土地收回通知和土地收回决定的依据;
d) 乂安省人民议会应公布公共投资项目清单,将补偿、支持、安置和场地清理项目与本条规定的公共投资项目区分开来。
关于城市管理与森林资源
一、城市土地基金的开发、利用,规定如下:
乂安省人民议会根据规划研究决定红线边界外省内交通连接点和城市交通路线附近项目恢复的位置、边界和土地面积;利用地方预算对恢复的土地进行补偿、支持和安置,设立土地基金,用于拍卖土地使用权,实施城市发展、住房、贸易和服务项目。
本条规定周边区域收回土地的位置、范围及面积,应当在主管机关核准的土地利用规划及计划中予以体现。

2. 资金来源使用替代造林林木转作其他用途时,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允许乂安省保留和使用经济、社会、国防安全发展项目征收的用于林业用途改变用途的造林资金。对于不具备造林条件的项目,应将造林资金缴纳给乂安省森林保护与发展基金,用于实施自然更新造林措施,包括增植树木或促进自然更新。乂安省人民委员会负责确保该资金用于正确、有效的用途。
如果实施封育措施后,有补植林木或封育措施已按法律规定保证足够面积补植林木,则剩余资金(如有)将上缴越南森林保护与发展基金。
地方政府组织
1. 乂安省人民委员会设副主席5人。

2. 乂安省荣市政府组织结构如下:
a) 荣市人民议会设3个委员会,包括:法律委员会、经济预算委员会、文化社会委员会。荣市人民议会设副主席不超过2人,专职代表不超过8人;
b)荣市人民委员会设副主席不超过4人。
实施机构
1. 政府的职责如下:
a)负责在职责范围内及时颁布属于其职权范围内的法律文件,组织实施本决议;总结三年来本决议的实施情况,并向2027年最后一次国会会议报告;总结五年来本决议的实施情况,并向2029年最后一次国会会议报告;
b)指导有关部门配合义安省改革行政程序;研究缩短尚未下放或委托给该省的事项的处理时间;
c)及时出台权限内的机制政策,调整、补充相关规定,解决义安省管理和发展实践中出现的不足。

2. 乂安省人民议会的职责如下:
a)发布本决议第3条第1款a点规定的收费项目清单、收费标准和费率;发布本决议第3条第4款规定的项目清单;发布本决议第4条第3款a点规定的项目清单和规模;发布本决议第4条第5款规定的实行补偿、扶持、安置、拆迁项目与公共投资项目分离的公共投资项目清单;
b) 依法监督本决议的实施。
3. 乂安省人民委员会负责执行本决议所赋予的任务,确保公开、透明,并遵守法律规定。
4.国会、国会常务委员会、越南祖国阵线、民族委员会、国会各委员会、国会乂安省代表团和国会代表在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范围内监督本决议的执行情况。
实施条款
一、本决议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2.属于本决议第四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且于2025年1月1日前收到有效材料但尚未办理完毕的项目,继续按照投资法规定办理;如投资商要求按照本决议规定办理投资手续的,按照本决议规定办理。

3.本决议有效期满后,经主管部门决定依据本决议规定的机制和政策实施但尚未结束的政策、项目等事项,仍按已发布的决定执行。
4. 本决议规定的西义安地区包括义安省的以下县和镇:奇山、向阳、昆江、归州、归蓬、归合、新奇、义丹、太和、清昌和英山。
5.根据本决议第四条第3款、第4款规定的机制和政策签订的适用BT合同的投资项目,在本决议生效后继续执行,直至合同期限结束。
6.本决议对同一问题与其他法律、国会决议规定不同时,适用本决议的规定。本决议生效后颁发的法律性文件,如含有比本决议更优惠或更宽松的机制、政策规定时,由乂安省人民议会决定是否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