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向国会提交了关于试点增加若干有利于义安省发展的具体机制和政策的决议草案。
国会决议草案为义安省的发展规定了4组领域共14项具体政策,其中包括:国家财政和预算管理(4项政策);投资管理(6项政策);城市和森林资源管理(2项政策);组织结构和人员编制(2项政策)。

5月31日上午,国会在奠基堂举行会议,由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会主席陈青敏同志主持,越共中央委员、国会副主席阮德海同志主持。
国会听取了受政府总理授权的越共中央委员、计划投资部部长阮志勇同志介绍国会关于试点增加若干有利于乂安省发展的具体机制和政策的决议草案。

政府在向国会提交关于试行增加若干有利于乂安省发展的具体机制和政策的国会决议草案的报告中强调,出台该决议必须具备政治、法律和实践基础。
具体而言,在政治基础方面,2023年7月18日政治局关于2030年和2045年愿景建设和发展义安省的第39-NQ/TW号决议,责成政府党委领导、指导制定一系列促进义安省发展的具体机制和政策,提交国会颁布。

关于法律基础,国会在总结政治局关于义安省发展方向和任务的第26-NQ/TW号决议执行情况时,于2021年11月13日颁布的第36/2021/QH15号决议关于试行若干促进义安省发展的具体机制和政策,责成政府继续研究制定符合特点和实际情况的其他机制和政策,使政治局决议全面制度化。
实际上,尽管义安省拥有诸多潜力和优势,汇聚了诸多有利发展条件,但迄今为止,该省仍面临诸多困难,财政收支尚未平衡。根据中部地区规划,义安省是中北部地区的贸易、物流、卫生、教育培训、科技、工业和高科技农业中心。

因此,建立和补充一系列具体机制和政策,使政治局第39-NQ/TW号决议制度化,旨在发挥一切潜力和优势,快速、可持续地发展义安省,努力实现政治局提出的目标。
该决议草案基于四项指导观点:义安省发展的具体机制和政策必须确保符合2013年宪法的规定;紧密结合越共中央政治局第39-NQ/TW号决议,实现义安省的发展目标和方向。
出台机制和政策有完整的理论基础、实践基础、科学基础、法律基础,并结合我省实际。

国会决策权限内的机制和政策,与现行法律规定不同或现行法律规定没有具体规定的,应确保与全国有政治局和国会单独决议的省市相一致。
加强简政放权,提高义安省政府的自主性和责任性,确保完成国会、政府和义安省各级人民议会的检查监督任务。
关于决议起草进程。政府已责成计划投资部紧急配合义安省人民委员会及相关部委成立起草委员会、编辑组,起草决议,并三次向相关部委征求意见;组织起草委员会和编辑组召开四次会议。决议草案及相关文件已根据《法律法规颁布法》规定的程序和程序准备完毕。
国会决议草案规定了4组领域共14项政策,包括:国家财政和预算管理(4项政策);投资管理(6项政策);城市和森林资源管理(2项政策);组织结构和人员配备(2项政策)。

越共中央委员、国会财政与预算委员会主席黎光孟在提交有关此内容的审查报告时强调,政府向国会提交关于试点增加若干有利于乂安省发展的具体机制和政策的国会决议草案是必要的,有政治基础、法律依据并在国会权限之内。
财政预算委员会主席黎光孟还表示,财政预算委员会基本同意其他地方已经实施的类似政策或类似政策但根据义安省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在工作计划中,国会还听取了政府关于国会关于城市政府组织和试行岘港市发展若干具体机制和政策的决议草案的报告以及国会财政与预算委员会的审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