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项新教育政策将于2017年5月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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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onghean.vn)- 取消大学毕业考试、职业教师标准、博士培训……这些新政策将于 2017 年 5 月生效。

1. 不再进行勤工俭学的大学毕业考试

根据06/2017/TT-BGDĐT号通知,自2017年5月1日起,不再进行勤工俭学制毕业考试,而是采用毕业评审表,具体如下:

- 毕业考虑和毕业认可条件按照现行普通高校学分制培训规定执行。

- 毕业评审委员会由培训机构负责人决定,根据毕业条件,审议并确定合格人员名单,报培训机构负责人批准毕业。

- 培训机构负责人根据毕业审查委员会的建议,决定承认非全日制毕业,并颁发毕业证书和成绩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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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大学水平培训协会

自5月1日起,为了能够在大学层面开展联合培养,负责培养的教育机构必须决定允许开设常规大学培养计划,并且必须为预期的联合培养计划招收至少2门课程。

向社会公布最近一届预计联合培养专业的培养质量保障条件和毕业生12个月后就业率。

自开展培训合作之日起3年内不违反名额确定、招生、培训管理机构等有关规定……并具备培训设施条件。

(教育培训部第07/2017/TT-BGDĐT号通知,关于颁布大学联合培养规定,自5月1日起生效)

3. 学业成绩优异者方可申请攻读博士学位。

自5月18日起,攻读博士学位的候选人必须拥有硕士学位或大学荣誉以上学位,而不再像目前规定的那样只需要大学良好荣誉以上学位。

此外,候选人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自申请之日起三年内,在科学期刊或会议论文集、同行评审的专门科学研讨会上发表与预期研究领域相关的文章或报告……

(教育培训部第08/2017/TT-BGDĐT号通知,关于颁布博士学位招生与培养规定,自2017年5月18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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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职业教师专业资格标准

自5月1日起,中专、大专阶段职业教师须具有至少12个月的教学经历;持有职业教师资格证书;持有下列其中一项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工人证书或人民工匠、人民艺术家、人民医师证书或职业院校毕业证书或职业院校水平的职业实践技能证书或同等学历(针对实践教师);具有外语二级(A2)及以上水平……

(劳动荣军与社会部第08/2017/TT-BLDTBXH号通知,规定了职业教育教师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标准,自5月1日起生效)。

5.职业教师使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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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聘为大、中、小学教师的人员,应当按照第29/2012/ND-CP号法令第20条规定进行实习;

- 大中级教师实习期为12个月;小学教师实习期为6个月。

此外,职业培训机构必须配备符合规定标准、与所培训专业相适应或者按照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的约定聘用教师。

(关于职业教育教师招聘、使用和培训的第 06/2017/TT-BLDTBXH 号通函取代了第 57/2008/QD-BLDTBXH 号决定和第 41/2015/TT-BLDTBXH 号通函)。

梨花

(合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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