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队的6项要求

baochinhphu.vn September 5, 2021 07:09

卫生部刚刚向各省和直辖市人民委员会发出批示,指导各省和直辖市参与支援地方疫情防控工作的部队安全工作。

参加支援疫情防控工作的人员,为保证履行职责,需要具备的条件之一就是接种足量的新冠肺炎疫苗。
在那里,卫生部明确了支援疫情防控工作各参与单位保障任务落实的6项总体要求,具体包括:

1. 符合身心健康要求者;无基础疾病或慢性疾病(肝病、肾病、糖尿病、肿瘤、心血管疾病、肥胖症、呼吸系统疾病、免疫缺陷疾病……);孕妇或有24个月以下幼儿的妇女请勿报名。

2. 到岗前14天内未与新冠肺炎病例密切接触或有密切接触史;未出现咳嗽、发热、呼吸困难、咽喉痛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

3. 已接种全剂量的新冠疫苗。

4. 在开始协助之前(最多 72 小时内)、工作期间每 3 天定期进行一次 SARS-CoV-2 检测,并在工作结束前进行一次检测。

5.参加工作前需接受疫情防控规定、工作组职责、风险评估、感染控制以及工作场所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方法等培训。

6.及时了解疫情信息、疫情防控规定以及所在地区、所在单位相关信息。

抗疫支援结束后的隔离检测期

卫生部的指南还明确指出,对于那些执行可能与 SARS-CoV-2 感染者直接接触的任务(流行病学调查;样本采集;服务集中隔离设施;在 Covid-19 接收和治疗设施工作;支持移动医疗站为 SARS-CoV-2 感染者提供药物,...)并且已经接种了足够剂量的 Covid-19 疫苗或已经从 Covid-19 中康复的人员:

自抵达/返回当地之日起,在家或居住地进行7天医学隔离。抵达/返回当地之日起第1天和第7天,采用RT-PCR方法进行SARS-CoV-2检测(02次)。接下来7天进行自我健康监测,并完成5公里跑。

如未接种或未完成新冠疫苗接种,自抵达/返回目的地之日起,需在家或居住地隔离14天;并于抵达/返回目的地之日起第1天和第14天,使用RT-PCR方法进行新冠病毒(SARS-CoV-2)检测(2次)。接下来7天进行自我健康监测,并完成5公里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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