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队提出6项要求
卫生部刚刚向各省和直辖市人民委员会发出批示,指导参与支援地方疫情防控工作的部队安全工作。
参加支援疫情防控工作的人员,为保证任务顺利完成,需要具备的条件之一就是接种足量的新冠肺炎疫苗。 |
1.符合身心健康要求的人士;无基础疾病或慢性疾病(肝病、肾病、糖尿病、肿瘤、心血管疾病、肥胖症、呼吸系统疾病、免疫缺陷疾病……);孕妇或有24个月以下幼儿的妇女请勿报名。
2.到岗前14天内未与新冠肺炎病例密切接触,或与密切接触者有过接触;未出现咳嗽、发热、气喘、咽喉痛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
3.已全部接种新冠疫苗。
4. 在开始支持之前(最多 72 小时内)、工作期间每 3 天定期以及工作结束前进行 SARS-CoV-2 检测。
5.参加工作前,接受疫情防控规定、工作组任务、风险评估、感染控制以及工作场所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方法等培训。
6.及时了解疫情信息、疫情防控规定以及所在地方、单位相关信息。
抗疫支援结束后隔离检测时间
卫生部的指南还明确指出,对于那些有直接接触SARS-CoV-2感染者风险的人员(疫情调查;样本采集;服务集中隔离设施;在Covid-19收治机构工作;支持流动医疗站为SARS-CoV-2感染者提供药物……),并且已经接种了足够剂量的Covid-19疫苗或已经从Covid-19中康复的人员:
自抵达/返回当地之日起,在家或居住地进行7天医学隔离。抵达/返回当地之日起第1天和第7天,使用RT-PCR方法进行SARS-CoV-2检测(02次)。接下来7天进行自我健康监测,并完成5公里跑。
如未接种疫苗或未足量接种新冠疫苗,应自抵达/返回目的地之日起居家或居住地隔离14天;并于抵达/返回目的地之日起第1天和第14天,使用RT-PCR方法进行新冠病毒(SARS-CoV-2)检测(2次)。接下来7天进行自我健康监测,全面实施5公里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