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7月1日起,9个群体的基本工资将提高到每月180万越南盾。
政府于5月14日颁布法令,对干部、公务员、公共部门雇员和武装部队人员的基本工资进行调整。自2023年7月1日起,9类人员的基本工资将统一为每月180万越南盾。
9个目标群体包括:
中央到区级的干部和公务员在 2008 年《干部和公务员法》(经 2019 年《关于修改和补充干部和公务员法若干条款的法律》和《公共雇员法》修订和补充)第 4 条第 1 款和第 2 款中予以规定。
乡级干部和公务员在 2008 年《干部和公务员法》(经 2019 年《关于修改和补充干部和公务员法若干条款的法律》和《公务员法》修订和补充)第 4 条第 3 款中有所规定。
根据 2010 年《公务员法》(经《干部、公务员法》若干条款的修订和补充法和 2019 年《公务员法》修订和补充)的规定,公共服务单位的公务员。
根据政府第 111/2022/ND-CP 号法令规定的劳动合同制度,在行政机关和公共服务单位从事特定类型工作的劳动合同人员,有资格或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按照政府第 204/2004/ND-CP 号法令规定的干部、公务员、公共雇员和武装部队的工资制度进行工资分类。
根据政府第 45/2010/ND-CP 号法令(该法令规范了协会的组织、运营和管理,并经第 33/2012/ND-CP 号法令修订和补充),协会人员编制配额内的员工的运营费用由国家预算支付。
越南人民军的军官、职业军人、士官、士兵、工人、国防官员和合同工。
人民公安机关的官员、领薪士官、士官、义务兵、警察和合同工。
在关键机构工作的人员。
公社、村庄和居民团体层面的非专业积极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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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共服务部门的公务员是符合加薪条件的群体之一。图片:黄河 |
该法令明确规定,基本工资是以下各项的基础:计算工资表中的工资水平、津贴水平,并根据法律规定对特定对象实施其他制度;根据法律规定计算运营费用和生活费用;根据基本工资水平计算扣除额和享受的制度。
政府表示,从 2023 年 7 月 1 日起,根据一项特殊机制,以每月 180 万越南盾的基本工资为基础计算的月工资和额外收入增长将确保其不超过 2022 年的平均工资和额外收入增长(不包括因晋升职级时根据职级调整工资系数而导致的工资和额外收入增长)。
政府已向国民议会提交调整基本工资的提案,该提案将根据国家预算能力、消费价格指数和经济增长率进行调整。
实施成本
为了各部委、部级机关、政府机关和其他中央机关在主管机关分配的 2022 年预算之外,在 2023 年预算中使用 10% 的常规支出节省(不包括工资、工资津贴、工资相关支出和人力资源支出,按规定执行)。
收取费用的行政机关和公共服务单位应当在扣除与服务提供和收费活动直接相关的成本后,从按规定保留的费用收入中拨出一部分用于薪酬改革。如有剩余资金,则可用于2022年的薪酬改革。
为了省和城市使用主管当局分配的 2023 年预算中 10% 的常规支出节省(不包括工资、工资津贴、与工资相关的支出和人力资源支出,按规定执行)。
使用比总理给出的估计值增加的地方预算收入的 70%。
利用未使用的资源在 2022 年实施薪酬改革(如有)。
根据2023年薪酬制度,扣除与服务提供和收费直接相关的成本后,至少应使用40%的留存收入。特别是,对于公共卫生机构提供的体检和治疗服务、预防医学及其他医疗服务的收入,至少应使用35%。留存收入的扣除范围根据财政部关于2023年薪酬改革的必要性和资金来源的指导意见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