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家赦免——马来西亚死囚的出路
马来西亚国王和各州统治者可以对被判处死刑的人给予宽大处理。
段氏香在马来西亚警方的护送下进入法庭。
3月1日,段氏香被马来西亚一家法院指控谋杀一名持有朝鲜护照的男子,该男子名叫金哲(Kim Chol)。马来西亚当局认为,此人正是朝鲜领导人金正恩的胞兄金正男。一旦罪名成立,段氏香可能面临死刑。
马来西亚的死刑判决采用绞刑。除了上诉之外,马来西亚的死囚还可以通过申请皇家赦免来逃避刑罚。据马来西亚副总理艾哈迈德·扎希德·哈米迪称,从2010年到2016年2月,829名死囚中已有95人获得了皇家赦免。
只有马来西亚最高元首和苏丹(马来西亚各州的统治者)才有权颁布皇家赦免令。他们可以下令完全赦免刑罚、将死刑减为终身监禁,或暂缓执行死刑。
据 Ask Legal 报道,被判处死刑的人可以向赦免委员会请愿,寻求赦免,赦免委员会由马来西亚总检察长、州政府首脑和国王任命的最多三名成员组成。
根据马来西亚联邦宪法第42条,最高元首有权赦免在吉隆坡、布城和纳闽联邦直辖区犯下的罪行。对于在其他州属犯下的罪行,则由该州苏丹全权酌情决定。
申请皇家赦免几乎没有固定的程序,国王或苏丹也没有时间限制。当地媒体也很少报道赦免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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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国王穆罕默德五世。图片:《太阳报》 |
在做出决定时,国王和苏丹可能会考虑法院不会考虑的因素,例如囚犯的清白或判决的不公。法院会根据证据做出判决,但国王和苏丹可能会考虑其他因素,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做出决定。
国王和苏丹无需解释赦免决定的理由。他们的决定不能在法庭上受到质疑。
2015年,一名名叫杰奎琳·奎安诺(Jacqueline Quiamno)的菲律宾女子在吉隆坡国际机场因走私毒品被判刑,但最终逃脱了死刑。雪兰莪苏丹在收到菲律宾大使馆及其家人的请求后,赦免了她。
柔佛苏丹依布拉欣·阿尔玛洪·苏丹·依斯干达去年将四名被判谋杀和贩毒罪的男子的死刑减为终身监禁。
大卫·王(David Wang)于1984年被捕,并于1989年因贩毒被判处死刑。1996年,王向联邦法院上诉失败后,他致函登嘉楼州苏丹。两年后,他的死刑被减为终身监禁(马来西亚的终身监禁最低刑期为20年,现为30年)。他仅服刑14年后,因表现良好于1998年获释。
朝鲜疑似金正男被谋杀的那一刻
据VNE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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