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包装上没有称重的商品将被处以最高 400 万越南盾的罚款。
(Baonghean.vn)-这是政府第119/2017/ND-CP号法令(2017年11月1日):关于对产品和货物标准、计量和质量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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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在标签上清晰标明数量的包装商品将被处以200万至400万越南盾的罚款。图片说明 |
根据“第十六条 违反贸易中预包装商品的错误计量规定”(第119号法令),对交易预包装商品时未在商品标签上标明数量或标示错误、标记或雕刻的单位不符合法定计量单位的行为,处以2,000,000越南盾至4,000,000越南盾的罚款。
该法令还规定了对计量、产品及货物质量领域违法行为的处罚规定。个人计量领域最高罚款为1亿越南盾,组织计量领域最高罚款为2亿越南盾。
本法令内容自2017年12月15日起施行。
阮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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