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主席:“如果只让你签字,却没有其他要求,你怎么签字?”

玉清 February 14, 2023 07:07

王廷惠总理在讨论《国家审计领域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条例​​》草案时强调了这一点,同时建议认真审查条例,确保其可行性。

“如果这很容易的话,早就完成了”

2月13日上午,国会主席王廷惠在国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对草案进行批示时,高度评价了国家审计署(起草机关和审查机关)的准备工作。王廷惠强调,迄今为止,尚无任何文件专门规范该领域的行政处罚问题。这是一个特殊且困难的领域,因为“如果很容易,人们早就做了”。

草案列出了七类违法行为(实践中常见且经常发生)。对于每项违法行为,违法个人或组织必须受到以下行政处罚之一:警告或罚款(个人最高5000万越南盾,组织最高1亿越南盾)。国会主席要求明确该条例的适用范围、处罚对象、处罚内容,以及哪些行为适用《行政违法行为处理法》,哪些情况适用《干部和公务员法》等。

国会主席王廷惠。

“这一点不太明确,所以涉及到补救措施的问题,比如关于返还违法所得的规定。比如,如果有人行贿或收买,只有审计师或其家属会受益,但如果他们行贿,他们会受益吗?所以,主体必须是收受钱财但尚未受到刑事追究的人。”——王廷惠先生分析道,并指出“如果法规出台,但人们感到困惑,无法操作,那也是很困难的”。

他表示,对于仅经过“中间人”、尚未按规定到达收受人手中的贿赂、回扣,如何处理,也需要明确。

关于不签署审计报告的处罚规定,王廷惠先生分享说,在担任国家审计长期间,他目睹了一些人坚决拒绝签署报告或会议纪要。

“如果你什么都不说,就让他在这里签字,他怎么签字?笔在空中,鸡在肚子里。但如果有保留意见,人们会签字确认会议,同意哪些条款,保留哪些条款。这是权利和责任的平等。每个人都应该有自己的权利。到时候,如果你什么都不说,就惩罚他,让他在这里签字,他怎么签字?”——王廷惠先生说道。

因此,国会主席建议认真审议,特别是其影响和可行性,只有“能够给出解释,国会常务委员会才能放心批准该草案。如果不能,该草案的颁布也只是解决了一个很小的‘缺口’”。

干预审计活动:谁该受罚?

国会财政预算委员会主席阮富强也对一些条款的可行性表示担忧,特别是有关补救措施的条款。

阮富强先生援引了关于隐瞒违反财政和公共财产法的行为以及非法干预审计活动和审计结果的行为的规定,他指出,这些行为的范围和内容非常广泛,因此强制返还非法收益非常困难,因为在某些情况下,人们并没有从中受益,而是在无意中这样做的。

或者对没有落实某些审计建议进行处罚,据财政预算委员会主席介绍,有一些审计建议无法落实却被罚款,这并不令人满意。

“到目前为止,许多审计建议尚未落实。例如,向这家企业追回5000万或1亿,但这家企业已经破产,无法落实。或者一些与实际不符的建议也没有落实。” 江先生说。

国会财政与预算委员会主席阮富强先生。

强先生表示,对非法干预审计结论的处罚规定也很不明确:“省委书记、省主席和部长不能干预;只有审计长和副审计长可以干预。谁应该为此受到惩罚?”

司法委员会主席黎氏娥建议明确不提供信息和文件的行为与拒绝提供信息和文件的行为之间的区别,因为目前草案规定了不同程度的处罚。

“为什么不提供信息的处罚比拒绝提供信息的处罚低?不回答的处罚比拒绝回答的处罚轻吗?”——黎氏娥女士提出这样的疑问。

国会秘书长裴文强也表示,这些规定不够周全,不符合要求。草案规定了对拒绝提交报告、不提供或拒绝提供信息和文件、不答复或拒绝答复、解释等行为的处罚……但根据《行政违法行为处理法》,行政违法行为只处理一次,因此裴文强表示,根据草案,缴纳罚款就是结束,他们不再负责提交报告或答复。

国会秘书长表示:“这是一种生存惩罚,不合理,缺乏威慑力,为个人和组织提供不提供信息的漏洞,以掩盖其他违法行为。”

经讨论,国会常务委员会表决原则同意,责成国家审计署和国会法律委员会吸收会议意见,完善草案,以书面形式重新提请,于2023年2月公布,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国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开幕

13/02/2023

据vov.vn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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