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有义务赡养继母但不与继母同住的继子女可以继承遗产吗?

PL August 18, 2025 14:52

如果继子女不住在一起,但仍探望继母并支付抚养费,他们是否被视为相互照顾、抚养并继承遗产的关系?这是罗氏兰女士(义安省昆强县)关心的问题。

回复:根据2015年《民法典》第654条:

继子女与继父、继母之间,如果具有父子、母子等抚育关系,则有权互相继承遗产,并可依照本法第 652 条和第 653 条的规定分割遗产。

认定是否存在父子、母子等现实的相互扶养、照顾关系,必须依据婚姻家庭法关于父亲、母亲和子女权利义务的规定(第六十九、七十、七十一、七十二条),其中,需要综合评估继父、继母每月支付的抚养、照顾、照料、供子女学习、教育子女的费用,爱护子女的费用……或者继父、继母不具备当地平均生活条件的,继子女每月支付的抚养、照顾费用……同时,父子、母子等现实的相互扶养、照顾关系必须保证其生活。

因此,根据上述规定,继子女、继父、继母之间只需在现实生活中存在父、母、子三者之间相互照顾、抚养的关系,即可相互继承遗产,且不要求必须共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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