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义安省国民议会代表团团长和副团长的决议公告
(Baonghean.vn)——党中央委员、省委书记、省人民议会主席泰清贵同志被任命为义安省党组组长,并被批准担任义安省国会代表团团长,第十五届任期(2021-2026年)。
7月21日,全国人大办公厅举行仪式,宣布并移交了《全国人大党代表大会关于设立党组和任命第十五届全国人大党团民族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大委员会和全国人大代表团党组组长的决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省市全国人大代表团团长选举结果的决议》。
出席仪式的同志有:政治局委员、国会主席王廷惠;国会副主席、民族委员会代表、国会各委员会代表、国会代表团团长和副团长;63个省市代表团。
![]() |
| 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会党团副书记、国会常务副主席陈清满同志宣读了国会党团关于任命泰清贵同志为第十五届义安省国会党团团长的决议。照片:潘厚 |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党团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决议,委任党中央委员、省委书记、省人民议会主席泰清贵同志为义安省党组组长,并批准其为义安省第十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团团长。
泰氏安钟同志——省委执行委员、国会代表团办公室主任、省人民议会主任,被批准担任义安省国会代表团第十五届副团长。
![]() |
| 呈递国会常务委员会决议,批准泰氏安钟同志当选为义安省国会代表团副团长。照片:潘厚 |
此前,7月19日下午,在第十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筹备会议结束后,义安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团召开会议,选举义安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团团长和副团长。
在会议上,代表团选举泰清贵同志(党中央委员、省委书记、省人民议会主席)为代表团团长;选举泰氏安钟同志(省委委员、义安省国会和人民议会代表团办公室主任)为代表团副团长。

泰清贵同志当选为第十五届义安省国会代表团团长。
(Baonghean.vn)——7月19日,第十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筹备会结束后,召集人——中共中央委员、省委书记、省人民议会主席泰清贵主持召开了义安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团第一次会议,落实了义安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团团长和副团长的选举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