乂安省国会代表为边防法草案贡献三项内容

清贷 June 19, 2020 16:20

(Baonghean.vn)- 省国会代表团副团长阮青贤代表对边防法草案提出意见,对第 1 条 a 和 b 点中边防任务执行中的协调问题表示担忧,因为规定不明确,没有确保一项工作由多个实体执行但只由一个实体主持的原则。

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九次会议工作会议于今天(6月19日)上午举行,国会在会场审议了《边防法》草案。大多数代表基本同意颁布该法的必要性,同意草案的诸多内容以及国防安全委员会的审议报告。

省国会代表团副团长阮青贤代表在讨论会上发言。

但这也提出了巨大的要求,那就是要认真研究、充分评估,将边防工作重大政策、指导方针制度化、规范化,确保一致性、统一性和可行性。

省国会代表团副团长阮青贤代表在讨论中提出了3个关注的问题。

第一,代表Hien对第1款a、b点中关于边防任务执行协调工作的问题表示担忧,认为其规定不明确,没有落实“一项工作由多个单位执行,但由一个单位主持”的原则,因为根据a点规定,国防部负责协调各部、部级机关和省级地方政府开展国家边境管理和保卫工作。

根据b点规定,各部委、部级机关、省级地方政府及相关组织在其职责权限范围内,还负责主持并配合国防部执行边防任务。该规定存在原则冲突,确保了本条第2款b点的集中统一管理。

周一,关于法律依据。根据2013年《宪法》规定,国家边境及边境地区出入境、移民和边境贸易等法律制度的执行,必须通过专业力量的许可、检查和管控活动进行管理。这其中就包括边防部队,但这项管理活动涉及人权和公民权利。如果仍然按照《边防部队条例》的规定执行,则不符合《宪法》的规定。因此,必须在《越南边境法》中明确规定边境领域活动的组织,特别是专业边防部队的职能、任务、权限、制度和政策,以确保国家边境及边境地区法律文件体系的一致性。

周二,切实执行。在研究《越南边防法》草案时,政府已将边防工作中已经和正在实际中有效实施的各项活动纳入法律,即使在近期新冠肺炎疫情等困难时期,边防、警察、海关、检疫部门之间的配合也基本顺利,因此,在《越南边防法》草案规制范围内组织法律制度的实施将确保法律的透明度,满足新形势下维护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要求。

《国家边界法》及其实施细则对国家边界的法律制度、国家边界及边境地区的建设、管理和保卫作出了规定。因此,在法律法规以及实践中,一些规定之间存在重叠和冲突。因此,Hien代表建议起草委员会应研究并全面审查现行法律规定,明确界定《越南边防法草案》与其他法律的调整范围,避免对尚未调整的社会关系进行重叠或遗漏。

经过20多个工作日,第十四届国会第九次会议已完成全部议程。今天下午,第十四届国会第九次会议闭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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