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安公社——黄长总部历史的见证地
1930年,龙安公社见证了黄长总部从成立至今的历史印记。公社入口处的棉树下,当年朱年同志为了纪念1930年5月1日,将党旗悬挂于此。
沿国道 1A 号向北行驶至 52 公里处,向东行驶 1500 米,即可到达龙安公社——这里是发出信号、北奠州地区人民在义静苏维埃运动期间聚集的地方。
龙安公社位于乂安省奠洲县奠长乡,占地1500平方米。2周围环绕着 5 个村庄,每个村庄的名字都代表着家乡的文化传统:玉博伊、锦宝、隆安、奇艾、谭奎。

19世纪,奠长乡隶属于奠州府东城县黄长乡。早期,东城县一分为二,黄长乡隶属于安城县。清泰年间,安城县与奠州府的边界再次划分。奠长乡地处文化政治中心(奠州古都位于清廳)附近,且靠近安城县古都安礼,自古以来便以文艺繁荣而闻名。“学习和尊重人性”的传统不仅体现在思想层面,更体现在实际行动中。大多数村庄和乡都设有公共广场和文人庙宇。
《吴州坎禄》、《离朝显忠章洛志》、《大南日通志》的作者都曾评价说:“还田人纯朴好学”。如今,龙安村的科举考试人数比奠长乡其他村庄都多。在黎朝时期,曾有39位官员。在这样一个文化底蕴深厚的地区,就连古迹也十分雄伟壮丽。昆禄村建有高山庙和高阁庙,整个奠长乡的孔庙则位于龙安村。每个村庄都有村社,但龙安村的村社规模最大。
除了悠久的学术传统,奠州人民,特别是奠长县人民,其爱国主义传统在争取民族解放的抗战中留下了诸多历史印记。15世纪,在抗击明军的战争中,奠长县人民与丁黎率领的东定山军队并肩作战,最终解放了奠州城。战后,国家恢复和平,国王赐予隆安、锦宝、玉佩三个村庄“忠义义民”三个词,并将这三个村庄分别命名为“忠义义民村”。
19世纪末20世纪初,奠长县许多杰出的子弟响应干王运动的号召,投身反法斗争。越南共产党由此诞生,这也成为奠州北部地区早期革命运动发展的基础之一。
龙安公社坐南朝北,呈“卺”(=)字形,包括上公社和下公社。公社的木材是铁木,产自义安省西部山区。周围的建筑材料主要来自奠城乡的蛤蜊。公社的屋顶瓦片也是村民们自己制作的。
上公社由三间房和两翼组成,屋顶铺着阴阳瓦,并刻有清晰的汉字,标明了建造时间:“嗣德平年春末建成,嗣德年(1876年)”。公社采用四柱式建筑结构,样式简洁,最高柱高2.4米,直径0.30米,柱墩为0.4米×0.4米的绿石,共有18根柱子。上文提到公社有“梁龙月”,两端各有一座方柱,柱上坐着两个亘(Nghe)。
河公社共有五间房和两翼,建于1885年(咸宜元年)。关于河公社的建造,长者们说,当时有两个工人组比赛,看谁的技艺更精湛、速度更快。这两个组分别是坡如组和坡托组,最终坡如组胜出。两组房屋的椽子都采用了“清斗外”的风格,外侧雕刻着龙纹,各具特色。北侧的“湾”雕刻着一条向上飞的龙和一条向下飞的龙,南侧的“湾”则雕刻着一只衔着荷叶的鹰。房屋的椽子采用四柱式结构,梁上雕刻着奇美拉的形象。公社共有24根柱子。
从丁上到丁下有一个面积为 25 平方米的小院子。2连接上下两座公社的两排房屋,用于祭祀仪式时斟酒。房屋顶部饰以莲花图案。前方是公社庭院。南侧有两间被称为“厨房”的小房子,用于祭祀仪式的烹饪。北侧有两间“轿房”,用于存放轿子和祭祀用品。三关门前有一口井和一棵古棉树。如今,这口井、这棵棉树、三关门、厨房和轿房都已不复存在。
隆安公社供奉着何汉上和希宁公主(陈明宗之女)。1406年,明朝以扶持陈朝为借口,派遣二十余万大军攻打胡朝。胡贵礼在天锦山(今河静省)战败被俘,何汉上在高望山被俘。当地民众在此祭拜何汉上。隆安及其周边村庄的何姓居民,是否有可能是他的后裔,跟随他从东都迁徙至此定居呢?
1930年,隆安公社见证了黄长总局从成立至今的历史印记。公社入口处的棉树下,朱念同志曾悬挂党旗,纪念1930年5月1日。公社里,鼓声隆隆,北田州的民众聚集在此,声援俄国十月革命。这场斗争展现了深刻的国际主义精神。黄长地区的斗争运动兴起,村长们惊恐逃亡,隆安村村长被迫辞职。党的总局在隆安公社开会,建立农民协会、自卫队、青年团、妇女团等群众组织,并向民众普及民族语言。苏维埃政府也曾利用公社作为集会场所,向富人征收大米,分发给穷人。
1931年底,法国殖民者残酷镇压革命运动,丁隆安沦为军事基地。敌人将12名革命干部押送至此处处决。八月革命胜利后,丁隆安成为奠长乡人民委员会的总部。1948年,法国殖民者进攻琼柳时,该乡政府大楼曾是生产武器保卫海上的场所。自1952年起,该乡政府大楼一直是党委、乡人民委员会的办公地点和当地文化中心。
除了这些历史遗迹,隆安公社也是举办村庄节庆活动的场所。其中规模最大的节日是祈福节(Ky Phuc),这是一个祈求生意兴隆的仪式。每年农历二月的满月日,祈福节都会举行两天。参加者包括村里的显贵和六十岁以上的长者。六月,丰收之后,还会举行祈农节(Than Nong),当地村民祈求来年五谷丰登。
鉴于龙安公社是捍卫民族独立斗争以及文化艺术价值的见证者;1992年3月11日,文化、信息和体育部发布第599/QD号决定,认定龙安公社为保护和推广的历史文化遗迹。



